买卖,而是“得卖其盈”“买所不足”。
“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既然有“土地不得买卖”的法令存在,那么想要兼并、侵占土地的成本自然水涨船高,而且随着贞观年间人口暴增,国内繁华大邑周边、水土肥沃之平原的土地早已告罄,这就导致土地的价格进一步攀升。
洛阳地处“天下之中”“三河之地”,水流丰沛土壤肥沃,地价更是天下第一,较之长安亦不遑多让,上等水田的价值已经逼近每亩三十贯,即便是旱田也不低于十五贯。
现如今,整个河南府超过三千万亩的耕地有六成集中于世家门阀手中,而这六成之中大抵有不下于一成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侵占、兼并而来,数额大抵在一百八十万亩。
即便以平均价二十贯计算,“赎买”这些土地也需要三千六百万贯……
河南世家是肯定拿不出这个钱的,几百年传承、子孙前赴后继的积累家业自然各个富甲一方,但这可是现钱。
整个大唐都不一定有如此之多的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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