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济眼皮耷拉下来:“大唐立国已久,司法渐趋完善,任何事情自然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没有人可以凌驾于律法之上。”
我视你为亲朋故旧,你却将我当傻子一样耍弄,真以为我是个没脾气的为了攀附京兆韦氏的门楣便毫无原则底线?
既然如此,那就公事公办。韦琬有些手足无措,方才气势拿捏得太足,没想到非但未能震慑对方反而使得再无转圜之余地,又是尴尬又是后怕,可到底还是不能就此作罢,只得放下身
段一揖及地:“犬子无状,闯下祸事,然身为人父不能见死不救,还望来县令看在以往两家交情上指点一二,京兆韦氏感激不尽。”
呵呵,现在又记起两家交情了?尽管心中有些不以为然也不指望京兆韦氏的感激,但来济不想把事情做绝,略作沉吟,低声道:“此事在于襄邑郡王府,若能取得事主之谅解这是基础,民不
举、官不究。但更在于越国公,他若执意依法严惩,就算是襄邑郡王想要息事宁人都不行。”
韦琬愁苦不堪,叫苦道:“可我家与越国公素有嫌隙,如能能够指望越国公高抬贵手?”
这也正是他的担忧之处,房俊不但不会高抬贵手,反而极有可能从重处罚、落井下石。这么些年京兆韦氏在官场上和风细雨没什么存在感,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族中子弟并无出类拔萃之辈。好不容易出了“韦家双杰”韦政矩、韦叔夏前者已经毁在
房俊手中仕途几乎断绝,后者落到其手中又岂能幸免?
韦叔夏是他的次子,但是在堂兄弟当中排行第三,故而以三郎称之……来济叹气道:“我也素闻贵府三郎之才名,据说擢明经第、精通《三礼》乃年轻一辈之佼佼者,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如此良才美玉岂能使其折损于屑小之事?
家族子弟既有如此龙章凤质,自应拼却一切亦要栽培庇佑才对。”韦叔夏少有贤名、惊才绝艳,这样的子弟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必须保住,你们京兆韦氏纵横关中几百年人脉深厚利益纠葛,难道就寻不出一个故旧亲朋
去向房俊求个人情?
据他所知,房俊为人虽然有时候的确“棒槌”,但并不是油盐不进桀骜不驯,只要这个说情的人找得恰当,极大可能会给这个面子的……韦琬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但想要寻到一个合适之人选、对方又甘愿出面,其间必然要有一些利益交换,不然谁都知道京兆韦氏与房俊素有嫌隙的情况下愿意
居中说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