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甚至出示了前米国奥委会秘书长写给刘易斯等人的信,只见信中说:“兴奋剂会提高运动成绩,并使你们在竞赛中处于优势。”
这也就是说,米国这边自己也是知情的,并不是一概不知。
而好笑的是,最激动的一个,就是在刘易斯申诉成功,被褫夺金牌的本.约翰逊。约翰逊在得知情况后立刻发表声明,要求刘易斯向国际奥退还他1988年奥运会得到的金牌,否则就把当时参赛的所有米国运动员告上法庭。
约翰逊的律师则表示米国奥委会早就知道这些美国运动员的情况,却对其包庇和纵容,米国奥委会官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约翰逊的生气完全可以理解,你要这么想,我用药我是有问题,我也认了。
但是……凭啥你也用了,你还能拿金牌,还能做9金王?
那自然就不平衡了。
对此,刘易斯最初并不承认。至于约翰逊的要求,刘易斯认为这是非常荒唐的。
但是,无论是米国奥委会和刘易斯本人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份报告是有问题的。不久,米国奥委会还把药检工作移交给了一个独立的机构。最终,在各界的压力下,刘易斯公开表态,承认那份报告所言不虚,也就是说,在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上,他服用了兴奋剂,而米国奥委会是知情,只是隐瞒不报。
现在想想,难怪刘易斯在奥运会决赛后,那么肯定本.约翰逊用了药。
为什么呢?
典型的澳洲游泳队做法啊。
我特么的也用了,我还赢不了你!
那你没有用,你就有鬼!
我不信!!!
而刘易斯的回答也是好笑,面对约翰逊的质问,他这么回答道:
“难道他真的准备把几百号人都告上法庭?!”
“我真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围绕十几年前的事情争论不休。哪个运动员没作过弊?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这有什么可说的?!”
???
全世界都蒙了。
尼玛之前不是说你是最干净的吗?
你不是说告诉全世界短跑运动员都不该用药,用要是可耻的吗?
怎么到你身上就变成了这个回答?就变成了“哪个运动员没有做过弊”???
再联想一下,他后面的金牌,加上他劝说其余人不要用药,那不就是可能只有他一个人用了吗?那不就无敌了吗?
最早的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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