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没钱又不具备什么有用的技能,为了填饱肚子,常治龙只能沿街乞讨。
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有了上顿没下顿,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半年。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想到命运却给了他一次转机。
对于乞丐来说,有没有的吃比吃什么更重要。而饭馆这类地方就是乞丐们的风水宝地,因为每天都有许多剩菜剩饭,色香味俱佳,保准把人养得白白胖胖。
常治龙已经养成习惯,每天定时定点去饭馆门口转悠一番,如果看到有些人刚吃完,他可以当场坐下享用。
这天也一样,他趁着饭点在饭馆对面偷偷观望。
看到有几个人刚吃完,常治龙以迅雷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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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之势冲上前。时间要瞄准得刚刚好,在客人吃完站起来以后,还要在小二过来收拾盘子之前。
桌上有十几个铜板,这是饭钱。千万要记住,这钱不能拿,只要拿一次,从今以后这间饭馆就别想来了。
常治龙端起盘子就拼命地啃,小二过来看到也不拦着。让他吃吧,吃完省得洗盘子,最主要看那一身黑泥,打他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你……快点啊。我过会儿再来收拾。」说完这句,小二便自顾离开。
他知道只要不吃饱,常治龙便会一直待在附近。与其动用武力把他赶走,还不如让他吃够了自己离开,这样既省力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常治龙不管小二说什么,一个劲儿的吃着,从这盘吃到那盘,包括汤汁什么的全部舔干净。
吃得差不多了,眼神无意间一瞟,发现桌子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翠绿翠绿的,难道是菜叶?
常治龙好奇,佝下身子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块玉佩。
这块玉,雕工精细、用料考究,看起来少说也值几百两银子。
将玉佩拿在手里,常治龙想到,这应该就是之前那几个吃饭的人留下的。刚才没有特别在意,现在回忆起来,他们几个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像普通平民百姓。
这么名贵的一块玉,落到一般穷人手中,想必第一反应肯定是拿去典当。当个一百几十两,下半辈子基本也就不用愁了。
然而常治龙不会这么做,他清楚明白像这样的东西,拿去典当或变卖那就等于是找死。
试想一下丢东西的富商,他们会这么算了吗?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多做调查,先问是谁在他们走后来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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