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鬣鬣……狗狗大人,这……这到底是……是什么?”
有人牙齿打颤地问道。
这么多年他们也不是没有遇见过强大的抵抗……
不对,对方哪里是在抵抗?对方是在屠杀,毫无压力地屠杀。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大唐的军士已经杀到了野狗部落的阵中位置,鬣狗长老的面前。
而野狗部落的大军居然已经被屠杀了一半超过一万人之多。
也是大唐周边诸国的人不在这里,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竖起大拇指给鬣狗长老叫他一句勇士,顺便问他一句:“你怎么敢的?”
在装备有着上千年差距的情况下,大唐士兵就是无情的杀人机器。
倒不是野狗部落的士兵真的不怕死,而是时间太短了,压根儿没来得及反应。
这不是差不多十多分钟的时间,死伤了过半以后,他们也是终于反应了过来。
“跑啊!”
“快跑啊!他们不是人!”
“杀不死,根本杀不死!”
这个时候野狗部落的士兵终于想起了他们几乎没有用过的技能——逃跑。
丢掉武器,发疯地向着远离大唐士兵的方向跑去。
这个时候他们也想起了在澳洲草原上被野兽追击的时候,不一定要跑得过野兽,只要跑得过其他士兵就行。
而大唐士兵发现敌人开始溃败,骑兵拔出腰间的短刀,在肩膀上还有腋下和腰间几个地方一挑。
用来结合重甲的尼龙绳一断,他们的甲胄就分成前后两片落下。
若是其他国家的士兵,谁能舍得把这么贵重的甲胄丢掉?
也只有现在财大气粗的大唐重骑兵才会在追击的时候这么做。
至于陌刀队则是在后面负责收拾战场,还能送去劳改的,就叫他们抱头跪好。
要死不活缺胳膊少腿的,直接砍死。
也有听不懂抱头跪好的,也直接砍死。
然后看着有抱头跪好的人能活下来,自然就所有人都会有样学样了。
追击的骑兵也不是盲目的追杀,而是利用他们的速度优势,依然是把人送两边赶向中间。
一来聚集这些逃兵,二来还能因为人多延缓他们的速度。
等到这些野狗部落的逃兵从洼地上跑出来打算拼了命的四散逃开的时候,他们才发现两侧和前面有一种冒着黑烟,发出巨响的怪兽向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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