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卢飞不想谈过去,就转了话题:“你最喜欢的男歌手是谁?”
“咦,你应该问我最喜欢的女歌手是谁呀?”
“为啥?”莫清瑶不解。
“异性相吸嘛,你觉得女歌手的歌更好听吗?”
“那倒不是。”莫清瑶说,“如果一个人只会听而不会唱,那他是不分男女的,一样喜欢。
如果他很会唱歌,同性的歌可能会关注得多一些,因为他要经常听,经常唱。比如,我最喜欢王菲的歌,所以她的歌我听得最多。”
“有一定的道理。我也很喜欢王菲的歌,你谈谈你听王菲的感受吧。”
卢飞真当过歌手,这让莫清瑶颇觉有些神秘。她堂姐是音乐学院的教师,她也颇有音乐天赋,并且常常耳濡目染,获得不少音乐上的见识。
她见过一些她堂姐的朋友们,搞音乐的,举手投足间似乎弥漫着高雅,眉宇间似乎不食人间烟火。
莫清瑶觉得她们身上有种不接地气的高贵气,其实大体上也就是一个音乐工作者,音乐教师是她们绝大部分的出路。
当歌星是七彩肥皂泡,就算肥皂泡破裂了,飞到她们身上,只怕是她们的身体也挂不住。
眼不接天手不着地是这类人的通病。
卢飞和她们比就不一样了。能唱阳春白雪,也能赤膊下田,这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
她想起堂姐的一个同学,音乐才华很出众,人也漂亮,毕业后不甘于平庸,又成不了大气候,索性当了富豪的小三。
这世上不乏写字楼里的精英,也不乏农田里的好手,但两者合而为一就是凤毛麟角,因为他们缺乏凤毛麟角的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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