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所有的马,所以黄马、黑马也是马。而白马,则特指白颜色的马,黄马和黑马是不能包含在内的。他据此提出了“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概念的论证。然后就是论证个别与一般的差别:“白马”的“白”描述的是一切白色物体的共性,与马无关。而“白马”的“马”描述的则是一切马的共性,与白无关。所以“白马”就是白色的共性和马的共性的叠加,所以,白马不是马。
这种论证,其实是非常站不住脚的,马和白马这两个概念固然有差别,但这这只是个体与总体概念之间的差别,而且个体是包含在总体之内的。所以他的诡辩其实是夸大了个体与总体间的差别,而且故意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作为单独的两个部分来看待。
除了“白马非马”的论辩以外,他还有许多辩论也是割裂了物体本身特征之间的一些联系之后所做的论证。他的整套理论都建立在一种关于共相独立存在的唯心主义哲学之上,例如他的另一个著名论证——“坚白石”就认为一块白石头的白色和它的坚硬是可以独立存在的。
在这个论证里,他首先从对坚白石的感觉入手开始分析:他认为当我们用眼睛去看坚白石的时候,就只能感知它的白色而不能感知它的坚硬;当我们用手去摸坚白石时,就只能感知它的坚硬而不能感知它的白色。由此他得出结论:坚白石的白色和它的坚硬是可以割裂开单独存在的。他又说,白色是靠眼睛和光才能感知到的,但是光没有看物体的能力,所以光和眼睛合在一起也不能看到物体,由此只能是意识看到的,但是意识本身也不能看见物体,所以视觉和白色也是单独存在的。
这段论证漏洞百出。首先,当我们看坚白石的时候,虽然感知不到它的坚硬,但是它坚硬的这种性质还是存在的,并不因我们无法感知而消失。同理,当我们抚摸坚白石的时候,虽然感知不到它的白色,但是它白色的这种性质也还是存在的。所以白色和坚硬性单独存在就明显地不能成立。而后面,关于视觉和白色单独存在的论证中有些方面显然是不成立的。例如白色是靠眼睛和光看到的,但是光没有看物体的能力,由此他就得出了光和眼睛合在一起也不能看到物体的结论。这种论证非常不严密,所以他所得出的结论也就不能使人信服。
公孙龙的论辩将个别与一般以及物体的一些共相以分离的观点予以绝对化,而忽视它们之间固有的一些联系,这是非常不符合现实规律的。他的论断本身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是他的论断方法却是反传统的,他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逻辑领域,提出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