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半扇新鲜猪肉,为的就是用着血腥味儿将那大虫引出来。
但现在,一具新鲜的鹿尸就在眼前,看起来倒是不用浪费那猪肉了。
“也好,正好待会儿带回去下酒!”人群中,有人附和道。
除了那为首的短衫壮汉。
他沉默不言,向前走去,蹲在那鹿尸附近,观察了片刻,突然脸色一变,阴沉下来。
“老大,怎么了?”那提着一大堆家伙事儿的独眼男人走过来问道。
短衫壮汉没理会他,快步站起身来,沉声看向众人,道一声:“下山!”
众江湖客皆是一愣。
这大虫的影子都还没见到,怎么就下山了咧?
“快走!”短衫壮汉一边转身,一边喝道!
众江湖客不敢违抗,不情不愿地跟上。
那先前开口的高个儿凑上来,一脸茫然地问道:“老大,到底咋了?”
短衫壮汉一边快步疾走,一边沉声开口,“你们可见了那鹿尸,新鲜的,那脖子上的咬痕,也是虎口造成。”
众江湖客听罢,仍是不解。
就听短衫壮汉继续道:“这凛冬天寒地冻,吃食儿不多,但那大虫捕杀麋鹿后,既没有大快朵颐,也没有拖回巢穴储备,这说明什么?”
“说明它不饿?”一愣头青脱口而出。
“蠢货!”短衫壮汉骂道:“它若是不饿,就不会捕杀这麋鹿了!它若是不饿,就不会袭击王大公子的车队了!”
“那是为何?”江湖客中,有人问道。
“大虫不像猿猴一类的野兽,没有单纯玩弄和虐杀猎物的习性。”短衫壮汉声音沉闷,道:
“它袭击这麋鹿,说明它腹中正饥。但它咬死了这麋鹿,却一口未动,说明它已经不愿吃这些猎物了。这对于野兽来说无比肥美的麋鹿肉,已经不合它胃口了!”
众江湖客愣住。
那大虫不吃麋鹿,先前却偏偏吃了王大公子半拉身子。
这就说明它的食谱,已经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变成了……人。
在大夏,这种专吃人的玩意儿已经不能称为野兽了。
人们叫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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