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在原身十岁那一年。
在此之前,秦氏夫妻两个外出时,在山林里失了踪迹。
同行的其余人,也全都不见了。
几家人的家属报案之后,城里的捕快前去调查,找到了众人的一些遗物。
这其中,就有秦氏夫妻俩的发钗、所穿衣物的碎布料等物。
遗物上,还有兽爪抓过的痕迹和血迹。
之后不久,这件事便被认定为是野兽所为,就此结案。
原身胆子极小。
在家撑了一段时间之后,孤苦无依、惊惶不安之下,一根布绳子把自己吊起,和双亲团聚去了。
秦云来到这方世界时,正躺倒在地面上。
应该是布条绳子不够结实,断裂开来,所以原身从上面掉了下来。
但无论如何,她最终还是丢了性命。
原身父母是在距离春华县城,二三十余里的山林中出事的。
当时,几家小商户商量着一起外出去邻近县城,批发一些本地没有的新样式的商品。
秦氏夫妻俩也想进些本地布庄没有的,别的样式的布匹,撑一撑门面。
谁承想,以往百姓们常走的山路,居然就轻易要了他们的小命。
正因如此。
秦云来到这方世界之后,从来没有离开过春华县城。
她的胆量比原身大不了多少。
但胜在见识过前世的花花世界,多少比原身多懂些道理,更加明白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她为人处世亦是十分谨慎。
但凡是有风险的事。
尤其是可能会危急生命安全的,都会下意识避免。
目前看来。
离开春华县城这一项,显然也位于此列。
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秦云始终觉得自己应该待在县城里,待逐步了解了这方世界的具体情况,再想别个那些有的没的。
这一番了解,便是六年时间。
在此期间,她能做的便是维持好布衣店的生意,赚些生活费。
偶尔再从旁人那里,听来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
不过,虽然她有心打听,但县城百姓所知有限,能听到的事不多。
西街的望春楼倒是个打听消息的好地方。
但那里的消费对她来说,还是有些奢侈。
她仅去过那么一回,前两月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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