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句话不准确,世有伯乐才有千里马,金子再亮没有人发掘,终究会埋没。
刘继志心中很清楚,之所以能有机会,完全是凌洛的提携。
这是知遇之恩!
如果没有他,说不定早就离开这个城市,如果没有他,说不定依然做着端茶倒水的下人活。
多少次,在那些无眠的夜里,他仰望星空,就是想要老天给他个机会。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金子,只想要个验证,仅此而已。
凌洛做了老天的活,给了他机会!
如今成功了,全是他的功劳。刘继志在心里早就把他当成导师,朋友,一位大哥哥。
刘继志抽着凌洛的烟,露出一种在公司基本上见不到的笑容,不是得意,不是狂妄,而是发自肺腑的高兴。
凌洛示意他坐下,点燃一根烟,说道:“有没有兴趣为我做事?”
“洛哥!我求之不得!”刘继志认真回答。
凌洛在浩海只做过一件事,一件大事。因此改变了整个公司的走向。
刘继志当时没在场,人微言轻没资格进场,事后这件事口口相传自然传到他的耳里。
就两个字——“佩服”
不知道需要他做什么,无论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凌洛拿着一张纸坐到沙发上,纸上写着林氏集团现在的各种关系脉络,一一给刘继志讲解。
最后说完了基本情况,凌洛说道:“困境摆在眼前,我要林氏集团的掌控权,还要将借的那些钱还了,即使还不完也要还大部分,而且还要林氏股票顺利复牌不会发生大乱子。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我想个方案!”
说完话,凌洛站起身,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
刘继志看着那张纸,眉头越皱越紧,一张简单的关系图但这个任务貌似不可能完成,难度太大。
如果单单做一件很容易,保证凌洛说的三点,可真是难比登天!
“洛哥!回去后我得好好想想!”良久后,刘继志抬头说道,面有难色。
凌洛笑着问道:“在燕京有女朋友吗?”
“啊!”刘继志似乎没听懂,怎么突然说道这个话题?
“我想带你去唐城,如果有女朋友的话,你先请个假!”凌洛解释道。
刘继志挠了挠头,脸色有些害羞,这个男人此刻倒有种小女人的扭捏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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