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得过且过。
现如今,一切都物是人非,自己已经从一个二十七的年轻小伙子,变成一个快四十岁的「老男人」了,精力方面倒是不输当年,还能一展昔日雄风。
但当下,却又多了一个堪称致命的「软肋」,限制住他的人生自由,那个软肋,那就是秀秀。
男人嘛,固然有时候浑身精力多得没处发泄时,脑子里面会不可抑制的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基本上苍参也只是局限于想想,颇为自制自控,绝不会把脑海中所思所想付诸实践。
至少和十多年前相比,现在的自己,几乎和一个吃斋念佛,虔诚笃实的释教信徒没什么区别了。
唯一不同就是,寺庙里念经的和尚们不能喝酒吃肉,自己可以,但也仅有这个低级享受,能够让他稍微满足满足,过过嘴瘾了。
抛开饮酒这一桩美事,其他的?那是想都别想!
本来今天开开心心的来了这座割地六城之一的七星城,想着花些金豆子,自掏腰包,请老兄弟魏颉好生在青楼天仙里面「玩耍」一番,放松一下多日来紧张压抑的心情,两场袭杀下来,先后两次把脑袋别裤腰带上,很不容易的。
谁成想,这个姓魏的混球也真是不给面子,这还没进楼里呢,搁外头开始,嘴巴就始终唠叨个不停,有一嘴没一嘴,说的都是让自己「禁-欲」的事情,唯恐自己胡天胡地,做出点什么过分出格的事来。
他奶-奶的,你当老子是血气方刚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啊?
我一个奔四的人了,三十多个寒暑春秋都走过来了,难道连区区这点儿自我控制的能力都没有吗?!
你瞧不起谁啊这是!
苍参自觉已经足够对得起自己的爱慕对象千岩竞秀了。
至少从最开始进天仙楼到现在,自己一直都守规矩得很,干的最最不妥的事情,也就是他妈-的让顾倾国坐在自己大腿上喂些酒水而已。
拜托,就只是这样而已啊,人的两条大腿不可以用来做的吗?我不过就是让她把酒从壶中斟到小盅里面,然后一杯杯的喂到自己嘴巴嘛,金豆子都扔出去了,享受这么一丁点儿不值一提的服务怎么了?
明明连小嘴都还没亲一个,连交杯酒都没喝上一杯,姓魏的却还是嘴欠得要死,坚持坐在一旁冷眼相观,各种劝自己要把持住自我,千万莫要沉迷酒色,沦为可悲可叹的一具行尸走肉,哪怕王一此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人在做,天在看,行事切勿百无禁忌,既要对得起自己,也要对得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