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都没人陪了。
没遇到许吹和凌鼎,魏颉多半就不会在何瑶城里仗义出手劫法场,许大风应该会死,施财天绝大概率就死不了了。
如果当真没有发生那些或大或小的事情,不管命运是否会因此而有巨大的翻天变化,至少魏颉绝对不能够像现在这样,于激烈战事过后的闲暇时光里,脑中回忆起某些过去曾经发生了的精彩片段,点点滴滴。
他日江湖相逢,也没什么可能与朋友互相道一声“好久不见”,或是笑着问上一句:“最近过得如何?”
这些人的存在,真正有利无弊,出现了,一定胜过没出现,就好像是老天爷的馈赠礼物一般,值得好好珍惜,好好回味。
此时魏颉胸口处的剑伤还在涓涓淌血,鲜血浸透红绸衣襟,但年轻人浑然不为所动,就好像自己压根就没有受那险些就能要了他性命的一击。
无所谓,中不中剑都无所谓的,反正许伯父已经救下来,施财天也已经性命归天,此间事了,其余小事无需介怀。
换成寻常武者,这会儿功夫要么要尽力调整内力,运劲修复伤口,要么就是提着施家大少爷的项上头颅四处传扬,想让何瑶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自己亲手宰掉了那个千金之躯的小天王施财天,干成这等名扬四方的英雄之事,若不宣扬宣扬,岂不是太可惜了?
不可惜,一点都不可惜。
在绝顶山山顶的庭院之中,魏颉就曾亲口与巴蜀凌鼎讲过,自己对什么名利之类的事物丝毫不感兴趣,视名视利如粪土,形同不值一钱的垃圾狗-屎!
他现在心中第一想做之事,绝非运功疗伤,更不是提着少年首级到处闲逛。
胸口处顶着个大窟窿的年轻人这会儿心里最渴望之物,是一壶酒。
天气寒冷,并无春意融融之态。
天地肃杀,追凶杀寇,风雷阵里我自无畏,毙人性命于一剑之下。
做出这等豪侠风流的事来,换作是谁都会志得意满,爽快绝伦,魏颉到底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必然也是希望有个人能听听自己诉说战况激烈与战绩之丰,吹吹小牛,发发酒疯。
既已杀人都市中,又怎能不笑尽一杯酒?
可惜没有,很可惜,并无人可与魏颉一同饮酒。
酒伴全无,人间寂寥,大英雄总归孤独。
又沦落至连喝酒都没人陪地步的魏颉在原地孤寂站立了许久,仰天长叹,复又疏朗大笑,冲着天际苍穹叫道:“闷杀我也!我魏颉没死在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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