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泠手握青色酒葫芦,神情异常惆怅,喃喃自语道:“后来我实在没办法寻到青帝的下落,意冷心灰,便选择在这座多宝山自行隐居起来,当一个超脱俗尘的仙人,反正王朝更迭和岁月流淌都和我这等仙中之豪没什么关系,每日过得逍遥自在,寻不到灵威仰也就寻不到了,寂寞也就寂寞了吧,能接受,一千多年都熬过来了,慢慢混日子,但是……”
鸢冷一脸哀怨地看向了不远处,瞧着地上那只已经死去了龙头金雕,恨恨的说道:“我的小金啊,我好不容易养一只宠物,天天给它喂好吃的,各种灵株仙草给它当饭吃,养得这般漂漂亮亮、威武雄壮,可恶,就这样给人弄死了,给本大仙气得呀,牙都疼了,那人是真该死!我鸢泠也真是惨呐!”
这会儿魏颉终于知晓,为何鸢泠会跟自己借一次青霜剑来诛杀南宫丰羽,不为别的,只是因此人把那只唤作“小金”的龙首金雕给打死了,为了给爱宠报仇,这才会主动借剑杀人,除掉了那个天罡境的血翎剑仙。
你说你惹谁不好,惹了一个半步尘仙境界的木德星官,这不就是纯纯找死吗?!活了个大该!
魏颉暗中发笑,觉得自己的运气当真好得不是一点点,今日这一战,若没有鸢泠,自己纵然能用那道无上剑气“谷雨”杀掉血翎剑仙,也十有八九没办法补充得了那些流失掉的海量血气,至少要保持不下半年时间的“形销骨立”状态,生不如死,浑然不像个人。
年轻人低头看了眼掉在地上那柄已经沦为破烂模样的朝天阙,此时这剑胚已然算不上什么红等血灵了,只因剑刃之中蕴藏着的宝贵血气,通通转移到了苏羽白的体内,所以这剑已经和破铜烂铁绝无其他分别了。
想着此剑经过来历,乃是嬴秋三弟子,浩霞仙子周云仙所赠之物,当时那天庭女剑仙把该剑胚赠予魏颉之后,魏颉花费了整整百日光阴,用自己的鲜血来喂养此剑,方才使得这一红等剑胚化为真正意义上的“血灵剑”,变成了自己的所有之物。
这一路上行来,和数不清有多少的敌人厮杀过,血灵剑也不知喝饱过多少回鲜血,因血灵的属性奇特,每次战斗过后无须震掉刃身血渍,也不需要把剑刃上的血液擦拭干净,它会自行把鲜血血气全都吸收干净,并储存下来,蕴藉在内。
而那些血气对于血灵剑胚来说,就是维系生命力的必需品,没有血气的话,血灵也就不再是血灵,血性不再,刃身剑气之灵便也就死了。
陪伴了魏颉这么长时间,被取名为朝天阙,又当真在天阙城里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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