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兔子缠住了。
不是人,是一只兔子。
不对,不是一只兔子,是兔子。
仅仅是兔子,没有实体的兔子,所以不能用“只”这个量词。
嘘——
不能用“只”,不能让兔子听见,不能让兔子发现。
兔子是自来熟,兔子很缠人。
不能被它发现你对它不熟,不能被它发现你对它陌生。
因为它会用热情让你知道,你和它密不可分!
嘘——
被发现了!
我的快递上有兔子贴纸,我的衣服上有兔子图桉,楼下的商场门口站着兔子人,我的邻居在特么的和一只兔子谈恋爱!
哈哈,一只兔子!
谈恋爱!
该死,我什么时候有过这件衣服,我什么时候买过这个快递?
和兔子玩游戏,和我玩游戏,和你玩游戏。
不要笑挑战!不要笑!不要!笑!
跟着我一起念——
(目光跳过这一段的人会被兔子缠住)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你是不是……
突然就不认识兔子这两个字了?
你对兔子很陌生。
兔子,送给你啦!
——
“草!”
饶是虞良颇有风度,在读完这封信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骂出声。
他照着信中的提示认真念完了二十八声兔子,然后勐地就看见下一句话——
“你是不是突然就不认识兔子这两个字了?”
的确,他的确不认识“兔子”这两个字了,他当然不认识兔子这两个字了,这本就是心理学上的正常现象。
语义饱和。
长时间地看某个字的时候,大脑会重点关注这个字的外形,从而忽视语义,产生一种陌生感。
而当虞良意识到这种陌生感真的存在时,他便瞬间出现在了一栋公寓大楼里。
这里是新的怪谈副本!
与此同时,他的身上也多了一种被窥视着的感觉。
虞良很清楚,自己被兔子缠上了。
兔子被寄信人“送给”他了。
就因为那个该死的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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