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场演唱会即将进行,经过前几场的渲染蓄势,粉龙乐队的名声也在西部几个州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前来观看的观众也从一开始的一千多人,上升到了两千多,三千多人。
所以,之前他们联系的那个最多只能容纳两千人出头的舞台提供方,也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不得不重新紧急联系了一个露天的场所。
那是一个小学的操场,环境非常的优雅,场地也非常的宽大,因为该校的校长近期为学校的图书馆与篮球场的翻新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正是手头缺钱缺得紧的时候,听闻一个名声鹊起的乐队要借自家学校的场地开演唱会,也是正好求之不得。
至于说是严肃的校园圣地是否适合开办摇滚乐的演唱会,在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并不存在太多的纠结,更别提校长的小儿子也是一名粉龙乐团的忠实歌迷这件小事了。
“嘿,本,你之前有过在学校的操场进行乐队巡演的经历吗?”
丹尼尔一边调教着手中的中提琴的琴弦,一边和旁边的队友聊着天。
“大学的篮球馆,有过,大概五百名左右的观众。但是小学的操场?没有,小学生并不是摇滚乐的主力欣赏人群。”
本一边埋头整理着演奏会用到的音箱的连接线,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的确,小学,给人的感觉就是唱着童话里的儿歌,穿着厚厚的公仔服,闹哄哄地乱作一团的样子……”
旁边的吉他手韦恩似乎是回忆起了自己的同年,手中的给吉他上弦的动作慢了些下来,满是回味地插了一嘴。
“只是这个校长要的费用也太高了,演唱会赚的钱一半都得搭上去……”
本不服气地抱怨了一句,听得旁边几人也都是连连点头。
“呵呵,咱们这是运气加实力,观众越来越多是好事,之前不是就说好了的吗,这一趟演唱会咱们图的就是把名气打响,钱不钱的都是另一回事,有名气了以后还会缺钱吗?”
队长丹将一只鼓槌在手中转着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对队友们的低觉悟报以了不屑的哂笑。
“名气重要,钱也重要啊,咱们转这么大一圈,开销也可是不少……嘿,小女孩,你也喜欢摇滚?”
本正想给队长普及一下马内的重要性,突然却看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裙,长得像一个洋娃娃一般精致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小女孩,正站在自己旁边歪着头好奇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贝斯。
“摇滚是什么?也是音乐的一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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