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下死命令,估计也是为了照顾钱将军的感受。”
钱锦航抵达了长安之后,就接受了唐国总参谋部参谋长的职务,等于说是直接给了一个中将军衔。
从军衔上来看,他要比郑国投降的白飞还有陆千山两名将领的军衔都高了一级。
要知道,白飞和陆千山做了刽子手,杀了个翻江倒海,这才一人混了一个少将的军衔,终于算是拿到了一个军方的正式身份。
现在白飞在情报部门任职,在给酒保当副手,以手段残忍雷厉风行著称,一点儿也看不见当年在郑国混吃等死的样子了。
陆千山则是求了个海军将领的差事,现在在伯纳德手下当差,走的是光明正大的路子,现如今在海军那边混的也算不错。
钱锦航因为能力出众,而且投降的时候里里外外带了差不多60万降卒,算是被招安来的,所以起点要比郑国的两位将军高一些。
如今在总参谋部任职,还在适应阶段,给勒夫打下手,出了不少好主意。
别看这样的旧军人,在指挥唐军这样的现代化军队的时候不那么适应,可他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许多战略上的建议。
包括冯克之在内,这些旧时代的名将并不是蠢笨,他们只是不适应现代战争罢了。但是他们拥有的一些眼光,可要比大唐军事学员速成班里教育出来的学院派厉害多了。
“冯克之在大华帝国就是大将军,如果投降的话,到我们这里给个中将估计也不合适,到时候开会见到了钱将军,大家都尴尬。”波顿也很理解的点了点头。
你说要是随便投降来个敌国的将领,大唐王国这边就给个上将军衔,那唐国的将军也太不值钱了。
钱锦航那是在战局尚不明朗的时候带领大军投降,算是树立了个榜样,可不代表唐国随便来个阿猫阿狗都收。
即便是冯克之名头很大,实力很强,那也要考校一番,合格了再说重用的事情。
“钱将军也判断,冯克之很有可能就在丰江包围圈内。”酒保提起钱锦航来,还是很欣赏的:“他认为,大华帝国的皇帝赵凯没有容人之量,冯克之知道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会被追责,所以只能硬着头皮留下。”
“他打算战死在这里?”波顿很是好奇。
“或者投降!”酒保指了指自己:“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情的。”
“还是那个问题,需要我怎么配合?”波顿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酒杯:“算我还你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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