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势力护身,就这么带着钱去日本,这不成了大老远给人家送上门的外卖了吗?
但要是有了去东京为坛宫开分店的差事,对于宁卫民来说,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那等于是他拥有了一个跨国企业的商业资源相助。
同时还有个公派的身份护体,有国家在为自己撑腰啊。
真在日本遇到点什么事儿,宁卫民不但会得到皮尔卡顿日本公司的帮助,而且也是能找大使馆帮忙的。
他这样的外国人,身在日本,别说捞偏门的不会招惹,就是日本政府也会有所顾忌。
这不就等于有了金光护体了吗?
更何况,宁卫民就是白白给别人干,怎么算他都不吃亏啊。
他如果不是皮尔卡顿的高管,就没可能吃下上万幅白菜价的近代名家字画,不可能捞着服装尾货的生意,也不可能有从工艺品上发财的条件。
他要是不开办坛宫饭庄,就没可能得到料器生财的机会,更不会借着给坛宫采办的机会,买到那么多紫檀家具和国家对私人禁售的精品官窑瓷器。
他要是没有策划那么多具有社会轰动效应的文化活动,就不可能走通糖业烟酒公司黄新源黄经理的门路。
那他和张士慧的烟酒店也就少了一大块的收入。
他要是没把斋宫和坛宫办好,没和天坛园长相处如此融洽的条件。
孙五福又怎么替他收旧货呢?
而这些如果都没有,他也就不可能具备相应的财力收回马家花园了。
像宁卫民这么给人打工,替旁人做嫁衣。
难道不比空有个老板的名头,却得天天东跑西颠的当个小倒爷,或者从国库券上挤点油水有出息多了?
说白了,宁卫民这身上的差事,就跟三十年代在沪海租界的工部局担任华董,五十年代在港城担任四大探长一样。
就是倒给人家钱,行贿买这样差事,都划算的很啊!
更何况如今宁卫民的志向也不一样了,评判得失的标准就更得多角度了。
因为对于胸怀大志,想要做大事的人来说。
在工作中学到的东西,获取的经验才是最重要的。
宁卫民无疑要创办自己的业的。
但现实生活里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做到世界知名,可不是想办法赚第一桶金,靠先发制人抢占行业领先地位,再抱一条官面上的大粗腿,就能做到的事儿。
哪儿有那么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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