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为能提高可以的只是记忆力。
西游当中任何的一只小妖都可以拍死石之轩,但无一拥有这般才情。
像石之轩这般的人物,王明看到了从来不会去嫉妒他们。
因为王明听过一句话: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为了超越巨人。”
石之轩和无名他们那天之骄子才拥有的才情,王明没有。
但是王明有丰富的知识储备。
只需要吸收了他们的灵感,然后填充进入自己丰富的知识储备,可以很轻松的超越原版。
所以,
石之轩他们越是才情惊世,那王明的收获就越是巨大。
他们的就是王明的,王明的还是王明的。
经历诸天穿梭的几千年,王明最深的感受可以总结为两个词:苟住和学习。
苟住!
只要活着,没有死那就不算失败,总能找回场子。
学习!
妄想学会一样东西就一招鲜吃遍天,那是不可能的。
只有不停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
”蓬!”
“轰!”
“噗!”
多玛姆一爪掏出墨菲斯托的心脏,赤红的血液从他巨大的手掌上低落在而下,落在黑暗世界的一颗绿色星球上,瞬间被血液点燃。
墨菲斯托则是张开巨口,喷出一口最为精纯的本命之火,火焰瞬间进入了多玛姆的体内,疯狂的灼烧其灵魂,将他烧的嗷嗷直叫。
艾里奥斯也在此时乘机一口将他们二人吞过了下去。
下一刻,
“蓬———”
艾里奥斯炸开了。还未了虚无。
地上只有一副随时都会风化的多玛姆的法袍,还有一副蛇人骸骨。
王明淡漠的瞥了一眼地上的东西,墨菲斯托他们的内战并没什么奇怪的。
他们首先被《不死七幻》制造的误会,挑起了他们的矛盾。
最为关键的是王明的法力具有可怕的量劫之气!
他们和王明交战了几百个回合,早就劫气入脑,智商似平头哥,满脑子只有打架了。
王明微微一笑,就要转身离开的时候。
眼前黑雾涌动,哥特风格的神秘建筑突兀的出现,大门缓缓打开。
一个身穿宽大紫色衣袍的黑人男子吊儿郎当的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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