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对吃兔兔的信任,现在想来,带自己去和红房子下副本,和蚩尤下副本,都是冲着自己的技能去的。那些药剂,那些装备,自己都只是吃兔兔的利益品而已……
现在,南宫司马已经不是当年的南宫司马了!
“呵呵!没什么,经历过了你才会成长得更快,看清了他们的面目,你才会有自己的朋友。因此,我现在不是有你们么?”南宫司马笑起来。
史密斯感慨道:“像大人这样能主动学习,调整心态的人,真不多见啊!”
艾蒙笑道:“是呀,这个事情花了我几百年才想通,不然,今天你也不也许看到一个亡灵一样的我。”
南宫司马道:“有那么多朋友,那么珍贵的友谊,那么伟大的梦想,你也是一个能坚持自我的人,甘心沦为亡灵?”
艾蒙道:“不是不可能,人心太大太复杂,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在其中。”
他说这话倒是真的,多少事情是因为人的贪念而起啊!
“大人!好像有点不对劲!”史密斯忽然拉住了南宫司马,看向旁边那棵树。
南宫司马奇怪地看过去,只见那棵树上赫然一只血掌印,不知道是人类的还是动物的,树身上有一片树皮被利器削掉了。
检查了一圈,树叶上草叶上有血迹,泥土中有蹄印,这蹄印看起来有些奇怪,三角形,大而中空,步子之间跨度竟然有2米多,体型该有多大啊!
“大人,有打斗的痕迹,看样子是野兽和什么搏斗过,有一方受伤了,往前面逃去了!”史密斯拔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问:“大人,是护送您去据点,还是去看看?”
“哈哈,走吧去看看热闹!有我在呢!”艾蒙已经窜了出去。
南宫司马笑道:“走吧,我们去看看,总不能让一个游魂笑话了。”
艾蒙飞快地奔在前面,后面跟着史密斯和南宫司马,顺着血迹的方向奔跑了几百米后,彻底丢失了原来路线的方向,四周环境变得到处都是一样,谁也分辨不出哪儿是哪儿了。
史密斯悄悄用匕首在树干上做了一个标记。
“在前面!”艾蒙窜了过去。
史密斯和南宫司马急忙跟了上去,悄悄摸到跟前时,还没看见身影,就听见一声嘶吼,好像是发自一只凶猛而受伤的猛兽。与它对战的应该是人,哈哈大笑着。
悄悄潜伏过去,压低树枝看时,都吃了一惊。
眼前是一直游魂正在和一只从未见过的动物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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