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靠着自己的关系来的,他们也都会一个一个地离开的。看来,是时候建立一支自己的队伍了。
南宫司马快步走了几步,到了舒特拉后面,问:“舒特拉,我们还有多久可以到羽毛族呢?”
舒特拉看了他一眼,道:“以这样的行军速度,天黑就差不多了。”
南宫司马看了看茫茫草原,问:“你一直生活在草原上?你可知道草原上有没有其他种族,或者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据我所知,有3个种族存在,他们彼此之间又打又联合,谁也不能奈何谁,所以总体来说都不咋样。但他们的部落深入草原,在这里是遇不到的。”
“你是说,草原很大?他们在那边,我们在这边?”南宫司马望了望草原,果然一马平川一望无垠,“附近有没有什么适合生存的地方?”
舒特拉道:“那当然是有河的地方了,不过不在这里,还要往进走,大约40多里地,有一个小小的绿洲一样的存在,树木,水,动物都有。但是正因为它的珍贵,所以大家都不去占领它,让它作为一个公共区域存在。这是最公平的。”
南宫司马点了点头,心想,老子现在也没空没心思占领那里,事太多了。但是等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一定出售拿这些地方,统一了这里,到时候,红房子算什么!
太阳升起来了,照耀着,暖暖的。
大家骑上了坐骑,在草原上飞驰了半天,又来走了走,溜了溜坐骑,人也缓了缓,又上了坐骑奔了半天,在森林边缘吃了一顿午饭,最后在天快要黑的时候,进入了森林。
这里的森林树木远远粗壮于之前他们待过的地方,而且每一棵树看起来都像有500年的粗壮,树冠都大多横枝张开,树冠密布像房子一样顶在树顶上。
那些羽毛族的人就住在上面么?南宫司马边走边看着。
这里的鸟儿特别多,不时就有从没见过的鸟儿飞来飞去。
林子里空间很大,树与树之间有十多米的距离,但饶是这样,它们的树冠还是相互交叉在一起,想两个正在掰手腕的树人。
林间青草葱葱,花草繁多,小动物也不怕人,直立在草丛中好奇地看着他们。
“停!”南宫司马忽然喊停了队伍,跑到了一处树。
地上一只雏鸟正在挣扎,南宫司马不认识这只鸟的类别,把它捧起来仔细看了看,好像没受伤,应该是从树上落来的时候被枝叶弹了弹,缓冲了重力,而且地上还是花草,也起了缓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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