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天六事件才过去几年,警方就选择顺从了吗。”
他熟练的拱了把火,挑拨了一下军警关系,这句话说出来,西岗肯定会忍不住说出其中的内情。
因为天六事件给警方的阴影太大了,昭和八年(1933年),陆军第4师团步兵第8联队的中村政一借假日外出观影。
对方走到位于大阪市北区天神桥筋6丁目天六交叉口时,因公共汽车遮挡视线的缘故,无视了红色信号横穿马路。
这一幕被当时在此执勤的大阪府警察看到,警察随即使用电力话筒对其喊话喝止,并将其带送至辖区天六分警署。
而中村政一认为职业军人只能服从于宪兵,没有义务听从警察的安排,冲动下中村政一和抓他的警察发生了斗殴。
前者被警察群殴,鼓膜损伤需要三周治疗时间,后者也不好受,下唇伤势严重亦需一周的治疗,这下事情搞大了。
事情传到了就近的宪兵队,宪兵队即刻出动派人去分警署把中村政一从警察的手中“接”了回来,实际就是抢了回来。
两个小时后宪兵队针对此事特意发表声明,大概意思是警察在公众面前如此侮辱身着军服的帝国军人,这事没完。
这为之后事件的扩大化埋下了伏笔。
同时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被打警察强调是中村政一无视信号还打人在先,中村政一则反驳没有闯红灯更没有打人。
无处不在的日本媒体也在旁边煽风点火,甚至在报纸上设置了专栏,鼓动日本民众投票,支持陆军还是支持警察。
骑虎难下的第4师团参谋长称此事不是一个士兵和一个警察的事,是关乎军方威信的重大事件,警察应对此道歉。
大阪警察负责人不甘示弱,针锋相对的表明,军队是天蝗的军队,警察亦是天蝗的警察,他们没有谢罪的必要。
这事越闹越大,第4师团师团长寺内寿一和大阪府知事这对老朋友因此关系决裂,双方互相找了背后的后台求援。
军方自不用说,时任陆军大臣认为陆军名誉确实受损,区区分警署道歉是不够的,得大阪府警察部道歉方才可以。
另一边,内务大臣和主管警务的警保局长强调,无论你们陆军马鹿施加了多么大的压力,想让我们道歉门都没有。
事实上站在警察一方的内务省在权势方面远高于陆军省,在诸多中央政府机构中,内务省有着机关中的机关一说。
辖内警保局干部群体又多是东京帝国大学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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