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高利贷这种几乎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想要断绝是不可能的。
道理很简单,那就是借贷的需求永远不会消失。
人总会遇到事情急需用钱,走投无路之下,即便是高利贷也也只能硬着头皮借,无非是速死和缓死的区别,而缓死也不一定会死,无非是做牛做马罢了。
大部分的百姓,但凡还能活下去,即便如同牛马一般活着,也能忍,真要活不下去、揭竿而起,那只能说执政者不给人活路。
高利贷能让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作为执政者,但凡有点良心,就该打击高利贷行为,即便只是装个样子,也得明令禁止(禁不禁得住另说)。
这是对内,如果对外将其作为软刀子去割敌人的肉,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当然,前提是有绝对武力,确保能收到“羊羔儿息”,而既然用了这把臭烘烘的刀,就得承受反噬,那就是仇恨。
放高利贷,天怒人怨,历史上,蒙元时期放高利贷的色目人,名声狼藉,色目奸商靠着斡脱制度(特权商业制度)成为斡脱商人,大规模放高利贷。
一锭银的本钱放出去做高利贷,转来转去本息累积,做了十年后,除了当初的一锭本金外,额外获取的利息据说能到一千锭。
这就像当初仅是一只小羊羔儿,十年后繁衍生出了一大群羊来,获得巨大回报,这种利滚利的惊人速度,被通俗地称为“羊羔儿息”,可见蒙元斡脱制度下高利贷的疯狂剥削程度。
到了满清时期,向蒙古王公贵族及牧民放高利贷的大盛魁等晋商商号,同样大赚特赚。
据说到了晚清,全蒙古人除了一些入股汉人商行的王爷外,都成了欠债人,外蒙古每户牧民的私人债务平均有五百两白银,可以说是全民欠债。
大盛魁等晋商商号,靠着高利贷,光是每年收债务利息,就能赚得盆满钵满,这可比做什么买卖划算得多。
高利贷商人大赚特赚,而根据当时外蒙古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样庞大的债务,已经成为根本无法解脱的沉重枷锁。
蒙古王公及百姓对大盛魁等大债主的极度怨恨,据说成了外蒙独立的动力之一:独立后债主没法上门催债,欠债就一笔勾销了。
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宇文温无从得知,但他觉得晋商能在蒙古畅通无阻,明显是收买了王公贵族,才能随心所欲开展高利贷业务。
高利贷商人和王公贵族一起盘剥底层百姓,当国家风雨飘摇,王公贵族就把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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