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么?”
齐斯把玩着身份牌,状似随意地将其翻了个面,倒扣在桌上,只留一个看不出端倪的绘制着花纹的背面朝上。
查理说的那个“捉狐狸”的游戏规则,肉眼可见不符合博弈公平原则。
狼狗、老虎和兔子都是有主动行动能力的,可以指认或者审判狐狸。
其中狼狗和兔子的行动伴有风险,指认错误即死,相比老虎这一身份较为危险。
而相比兔子,狼狗这一身份还要更危险一些。他不得不行动,不存在弃权的选项。
狐狸这一身份则与以上身份不同,毫无行动能力,能做的只有伪装和搅混水,然后被动地等待其他玩家的指认。
甚至,身份为老虎、狼狗和兔子的玩家都可以主动公布自已的身份,通过排除法确定狐狸的人选,而狐狸毫无反制的措施。
唯一的生机,就是假装成“兔子”,并在狼狗指认错误后,再由真正的“兔子”指出真相,达成狼狗死亡,“兔子”胜利的结局。
综合来看,老虎拥有决定权和审判权,占绝对优势;兔子可以弃权,未必不能明哲保身;而狐狸与狼狗退无可退,孰生孰死取决于扮演者的话术水平。
第一幕的投票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戏剧中游戏规则的公平性,第二幕真的会突然让运气居于主导地位,在分配身份的阶段就定下每个人的胜利概率么?
齐斯拿起面前的三张筹码,夹在指间摩挲,抬眼看向站在桌边的查理:“查理先生,你觉得这个游戏规则公平吗?”
查理扶着面具,高声道:“公平啊,当然公平,我可以保证我设计的这个游戏能够让观众们满意!”
这个游戏竟然是“公平”的……
每个身份的风险利益皆不相同,要想达成绝对的公平,除非和第一轮一样,每个人都是“狐狸”。
但很显然,这样偷懒的设计是无法让观众满意的;而若是查理在言语上欺骗观众,同样会让人不满……
齐斯有了猜测,眯起眼笑:“我还有一个问题,‘兔子’达成平局或胜利后,其他人会怎么样?是都被杀死,还是付出别的代价?”
查理说:“兔子平局后,将累计次数,无事发生。兔子胜利后,其余每个人给扮演兔子的玩家一张筹码。‘兔子’连续三次取得平局或胜利,游戏也将结束。”
原来游戏不止一轮么?
齐斯了然,又问:“筹码有什么特殊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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