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会做什么体力活,身材虽然没有走样,但也仅仅是没有走样。
程胜楠面无表情的说:“还记得去年的员工大会吗?你各项体育项目的成绩和女子组的我半斤八两。”
“哦,因为怕笨所以全点智力了。”沈歌淡定的说。
程胜楠沉默一阵,最后看向沈歌认真的问道:“你已经想好了?真要去特策部那么危险的地方工作?”
“是。”
程胜楠闻言叹了口气,如果沈歌只是因为工作和待遇的问题想要离职,她还可以想方设法挽留。
但对方打算去的是特策部……这就好比某个有潜能的人要去为国为民发光发热,你让别人留下来和你卖房子。
显然,程胜楠说不出口。
而沈歌之所以与程胜楠商量,也是因为像他这种层次的员工,离职从来不是容易的事。
只有当你对公司可有可无,随时都能有人顶替的时候,才有“好聚好散”这种说法。
程胜楠回想起这三天沈歌解决了三个她以前无法想象的“怪物”,仿佛一夜之间就不认识这根“顶梁柱”了。
程胜楠还记得第一天被“定住”消失时,那种无助和绝望,特别是通过邓钰淇得知控制住她的怪物,是以生命体为食,也就是会吃人的怪物后,那天晚上她彻夜失眠,打开全屋的灯看了一晚上喜羊羊与灰太狼。
“好吧。”
作为“答谢”,程胜楠直接批了沈歌的离职,无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再安排交接。
看得出程胜楠确实很够意思,像沈歌这种公司的顶梁柱,有些公司根本不愿意简单的放人。
为了留住人,需要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就罢了,还有各种工作交接不过关,方案不通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等。
这些新闻网上随便一搜,一搜一大片。
什么?
摆烂?
公司法务部摩拳擦掌,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终于轮到我们上场了!
有些无良公司的法务部就是为自己的员工准备的,入职升职签的合同各种挖坑,就等着员工离职这一天。
这也是为什么沈歌与邓钰淇聊起入职一事时,那句“就是不知道公司放不放人”真不是在装逼。
沈歌虽然这几年攒了小几百万,但也不想因为这事和公司闹得不愉快,最后还要分心打官司,赔一笔钱。
三天的时间,沈歌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虽然已经在尽力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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