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场战斗不是为了我,我们仅是以‘雇佣兵’的身份,为帝国的巴塞丽莎作战,所以你们不必顾忌对我效忠的誓言而必须参加。”
“哈,大人,您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您想要说些什么。”
披着熊皮斗篷的掌旗官露出愉快的笑容:“这可是相当于新罗马的君士坦丁堡,我记忆里那个叫提图斯·波罗的胖子前辈,天天吹嘘自己曾跟战友在罗马城一同杀死了十几个角斗士,称那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荣誉。”
“哈哈哈,咱们的敌人可不止十几个,咱们的战友也不止十几个。”
“大人,您总是能为我们带来胜利,我们相信这次也是一样。”
有人又迅速接道:“而且不仅是胜利。说实在的,大人,我们现在有土地,有庄园,但还缺一个温柔可爱的老婆,不怕您嘲笑,我想买个波斯女奴做老婆,听说她们既温柔又能干,就是贵了点。”
“帝国的巴塞丽莎出手可比您阔绰多了,合该我们鹰旗大队这次要发一笔财,回去之后,还不得羡慕死那些趾高气昂,总是自诩是您亲卫队的蠢货们。”
洛萨心头微怔,到底是自己想太多了。
他觉得不应让忠于自己的士兵们,为了女皇的赏金,而将性命丢在供人取乐的竞技场上。
可在他们看来,这既是斩获荣誉,使鹰旗大队之名响彻帝国的大好时机;也是获取女皇允诺的赏赐,相当于他们好几个月薪水的机会。
原本都是一群希伯伦老**的留任老兵们,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性命有过么金贵。
洛萨露出笑容来:“那就让我们上场吧。掌旗官,举起鹰旗。让这些自以为是的骑士们知晓,如果没有战马,都靠两条腿作战,他们只配给我们舔靴子。”
“没错,让那些日耳曼蛮子在鹰旗下颤抖吧!”
“呸,你个蠢货,大人还有咱们之中的一多半人,都是你口中的日耳曼蛮子。”
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
“是鹰旗!”
“仿品吗?”
“不,不知道,离得太远了。”
观众席上,有些披着白色托加长袍的贵族,豁得站起,如果不是他们没有举着“SPQR”的旗帜,不少人恐怕还真会误以为是一支古帝国的军团,从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穿越而来了。
哪怕是行军路上,依旧井然有序的鹰旗大队,在来到场上后,迅速变阵,组成了一队横向排列的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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