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觉得就此搬走太草率了,毕竟在北美殖民地连夜搬家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说不准就被哪来的荒野凶兽给叼走吃了。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酒馆门便被踹开了。
冷风裹着细雨吹进酒馆,烛光摇曳着。
一个神情冷厉的征兵官,带着一队卫兵鱼贯而入。
“所有人跟我来,对,包括你老亨利,你们已被密西西比第三步兵团征召。”
荷枪实弹,如狼似虎的士兵们,冷冰冰看着这些喝酒的矿工们,仿佛从他们口中只要蹦出来一个“不”字,下一刻就要脑袋开花。
一名民兵劝说道:“伙计们,没时间犹豫了,那些造反的奴隶们都开到城外了,假使你们不想被那些奴隶们吊上绞架,不想你们的妻女肚子里怀上一个黑皮野种,不想你们襁褓里的孩子被挂在刺刀上,就立刻拿起你们的武器来!”
酒馆里,气氛凝重得吓人。
矿工们根本没想到,明明报纸上描述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明明听上去跟自己还无比遥远的黑奴暴动,怎么就这么快波及到他们了?
…
与此同时,在密西西比州边境。
暮色当中,数不尽的黑人正以一种松散阵型,抱着步枪向敌人的阵地冲去。
炮火轰鸣,时不时有人被炮弹击中,整条躯干四分五裂,那些老古董火炮发射出的实心炮弹,像是血肉磨盘一样犁过地面。
身后,督战队那些体格精壮的黑人士兵,则虎视眈眈地盯着士兵们的后背,心中不免庆幸,自己提早投靠了首领,否则现在冲锋的就是他们了。
他们的首领,是一个脸上生着白色胡须,身上画着各式图腾,显得极为剽悍的老战士。
他来自西非尼日尔三角洲,是一个能在草原上追逐雄狮的狂野战士,远非路易斯安那那些绝大多数都是被驯化,繁育过的二代黑奴们所能相提并论的。
他于一次部落冲突中被俘,也是少有的具备“战争”经验的黑奴,在经过了早期黑人起义军几次受挫以后,迅速被推举为了“盟主”。
他显然是个相当有能力的家伙,要知道起义军本就是一盘散沙,能将他们粗略整合起来,一方面靠着英国佬大军压境的恐惧,另一方面全靠他个人能力。
不然大部分黑人起义军,宁肯流窜进荒野,被凶兽吃掉,或是被捕奴团给逮回来,也不敢拿起武器一路攻打英属殖民地的城镇。
随着时间推移,州民兵的防线逐渐被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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