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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已有半日,几人便不再同初见时一般拘谨,一路上时常闲聊,就连往常古板驽钝的韩席都破天荒打趣了几回,称得上是相谈甚欢。
“若是这回没遇上几位,我还真当外界仍旧是大齐的天下,枉我平日里自诩算半个读书人,不曾想连外头的朝代更迭都不晓得,羞煞个人。”沈界摇头苦笑,打小习文十余载,自认观书不在少数。可今儿个一听上齐崩离,倒使得他有些说不出的苦楚:城中书卷大都是上齐年间所著,而如今上齐已亡,在他看来,当年的书卷所述的道理论述,兴许早就跟不上时节,故而心思低落。
“那可未必,”一路上数云仲最为惜字如金,出言次数屈指可数,甚至还不及韩席,而眼下却开口道,“晚辈读书虽少,但我先生曾讲过,历朝历代皆有大家圣贤,读前朝书卷,亦可明今时之理,读得多自然有无穷好处,这理儿想必前辈比我想得透彻多矣,晚辈就不再多言了。”
沈界闻听少年开口,一时间也是停下步子,认真听这少年出言,并未有半点不耐或是轻视之意。
“数月前我随师父辞乡而出,行走江湖,恰逢路上遇到一位老丈,曾问过我一事。”瞧瞧如洗碧空,少年露出一丝笑意,“那老丈说,倘若你在江湖里混迹许久,却迟迟闯不出个名头,就连掌中剑都无法扬名四海,那时又当如何?”
“我仅仅是喜欢出剑而已,名扬四海与否,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山巅山脚的区别,处处有景,又为何要争那个名头。”
沈界听着,顿觉心胸豁然开阔。
“前辈是喜欢读书,既然是喜欢,前朝今晓又有何区别,喜之为之,再好不过。”
在漠城被誉为太文子的沈界,此刻心中的确比三伏天喝过一碗冰粥还要舒坦,缓缓默念道,“喜之为之,就是这喜之为之。没想到我这避世之人,险些也被所谓功名夺了心智,一时间竟觉得书卷都没半点意思,未曾想就是这句喜之为之,将我给堪堪点醒。”
“多谢小兄弟,可疏受教了。”说罢,这位而立之年的汉子便朝云仲行礼,后者却侧身一跳,轻飘飘闪开了这一礼,“前辈千万莫要如此,只不过一时间思绪有岔罢了,假以时日必定有自个儿想透彻的时候,晚辈不过是取巧,怎能受这一礼。”
韩席唐不枫亦是规劝,好说歹说,才让这位犟脾气的读书人受起礼数。
三人且谈且行,不多时便已抵城主府外。
可令三人咋舌的是,这城主府不过乃是一处二层小楼,虽说府前极为宽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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