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拉里埃里森是一个极其喜欢竞争,甚至痴迷于竞争的人。
好勇斗狠的性格和口无遮拦的作风,在他经营公司的过程中体现的一览无余。他把自己的企业生动的比作鲨鱼,认为企业就应该像鲨鱼一样,不停的游动,足可见一斑。
他曾经对外这样说过他和比尔盖茨的恩怨,‘。。。不是我与盖茨开战,而是我代表全人类向盖茨开战。’这也可以看出他性格中的妄自尊大。
而根据我们的分析,埃里森并不是真的有憎恨微软,他就是要给自己找一个对手,无论这个对手是谁。而微软无疑从名气,从市场地位,都是最佳的选择对象,这对他个人和企业的营销都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
翌日上午,安迪一边看着手中传真过来的文件,一边听着电脑屏幕上出席视频会议的智囊团给他介绍着拉里埃里森的性格分析和人物侧写,看着埃里森这些详尽资料,安迪是真心有点佩服这个‘混蛋’。
泡妞,越跑,开战斗机,开游艇,玩帆船,各种豪宅,可谓是只有你想不到的,绝对没有他做不到的!要比“会玩”,同处一个时代的十个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也抵不过一个拉里埃里森!
更荒唐的是他曾经在凌晨两点途经旧金山的一栋房子,因喜欢房子而叫醒房主,拿出行李箱内的400万美元现金买下房子,立即带女友进屋休息。
由于邻居家的两棵参天大树,原本一览无遗的无敌海景被生生“封杀“了。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埃里森狂砸4000万美元重金,买下了邻居的房子,对树木进行“适当的修剪“,使其不会影响他现有住宅的视线。
“。。。他只用绿墨水签名,因为那是美国钞票的颜色。他爱留着大胡子,喜欢穿价值一万美金的阿玛尼西装带金表,私生活极其奢靡。有过三任前妻,依然绯闻不断,好莱坞女星、名模甚至甲骨文员工都是他的猎艳对象。
由于从小家庭相对比较贫穷,同时自己算是个养子,这让埃里森一直比较自卑。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择微软作为敌人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就是看不上同处一个时代的比尔盖茨这种富家子弟轻易成功,掩盖住他的光芒。
。。。此人乐于享受,好勇斗狠,傲慢自大,嚣张跋扈,口才极佳,深谙营销之道,隐藏在放荡,自负外表之下的,是他那颗偏执的好胜心,他深受脚盆文化的影响,极其好斗的同时,也非常的JIAN诈,一个现代版的狂人,一个别人眼中的“疯子”。”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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