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在了肉条上似的,挪不开。
“你们谁先说,这块肉就是他的了。”
陈胜晃了晃手里的肉条。
那两个家伙用肉来挑动人心。
那他就用肉让这俩家伙死得其所。
“我说,我说,他叫郑屠,是镇里的屠户,绰号镇关西!”
在肉的诱惑下,很快就有一个乞丐将那家伙的名字生平用尽全力说了出来。
“好,这是你的了!”
陈胜听声将肉条丢了过去。
“谢大侠,谢大侠!”
乞丐接过肉,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三两口便整个囫囵吞下,也不怕喇嗓子。
周围的乞丐全都羡慕地看着他,换做以前,他们早就上去抢了,吃下嘴的都得给你抠出来。
但现在……
被抹了脖子的家伙血还尚未干呢!
“那么……我们的郑屠户,你不去杀猪,混在乞丐群里干什么呢?”
陈胜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众乞丐闻言也反应过来,是啊,郑屠混在他们当间干什么?
这家伙卖肉的生意极好,颇有家财,平日里喝酒吃肉,快活似神仙,最讨厌乞丐在他铺子前晃悠,看到了必然拳打脚踢。
怎滴今儿个却主动往乞丐堆里钻?
“小的,小的……”
郑屠汗流浃背,浑身发抖。
不能回答!不能回答!
我要说,他一定会杀了我的,一定会的!
可不回答,他还是会杀了我的!
对,对了,我要编一个,编一个回答!
“小的,小的是贪便宜,想买几个乞丐当家仆,对,就是这样,人牙子那边卖得太贵了,他们这些乞丐,用几块肉就可以……”
滋啦!
刀光流转。
一片肉掉了下来。
“啊啊啊!”
郑屠感受着脸上传来的剧痛,下意识去摸,然后更痛了,痛地在地上打滚的那种。
“你当我傻吗?”
陈胜冷笑道:“人牙子卖得贵,是因为值,没有伤病,这些乞丐,但凡能卖自己,也不至于饿成这样。”
说白了,这些乞丐都是挑剩下的,或多或少有身体上的缺陷或毛病。
想图便宜买,去街上找脑袋上插稻草卖身的,哪一个不比乞丐强?不比乞丐打扮得干净?
“还有,就算你买乞丐,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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