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与商队达成协议的部族来说,这根本就是完全不需要去考虑的好买卖。
——放他们过去,就能立刻得到他们的一半货物;
而且是每放他们过去一次,都能截留下这个商队的一般货物。
一来一回放两趟,收获便已经和杀死商队、抢走商队所有货物齐平了。
这还有什么好考虑的?
干!
非但要干,而且还要无所不用其极的保护这个商队,以保住这个长期爆金币的发财树。
至于商队——出关西行的时候,只能将四分之一的货物送到西域,与西域各国交换、贸易;
回来时,也只能带回‘贸易所得’的四分之一。
看上去很亏,而且多少有些平白无故被收过路费收破产的感觉。
但倘若这支商队,并非是以盈利为目的呢?
或者说,这支商队的损失,亦或说是‘本应获得的利益’,都由朝堂中央——由少府内帑去给他们补;
而作为交换,商队只需要在每次出关时,都和这次一样,带上几个绣衣卫的眼线、探子,在草原上打探信息?
如此一来,各方共赢,只有匈奴单于庭受伤的世界就达成了。
——在河西,且渠、日逐二部掌握交通要道,坐着收保护费就能收的日进斗金;
商队该赚多少还是赚多少,半点不受影响不说,出关行商路上的安全系数,也肉眼可见的提高了许多。
甚至于路上所需要付出的‘过路费’‘保护费’,都被少府内帑给报销掉了。
而对长安朝堂来说,花一笔钱去打探消息,显然本是个有意如此,却根本找不到门路的事。
现在好了;
虽然这个商队在草原上,不大可能打探到单于庭内部的消息,但其他方面的情报,打探起来确实不在话下的。
同样一笔钱——同样一笔情报经费,与其给东胡王卢他之那个墙头草,刘荣宁愿给这样一支商队。
当然了,为如此规模的走私商队报销利润,支出其实也着实不算小。
每一到两年,数千上万万钱的支出,哪怕是财大气粗如少府内帑,也显然有些吃不消。
所以,刘荣并不打算和这支商队,维持这种简单的‘我出钱,不出力’的合作关系,而是将这支商队收编。
事实上,这并没有什么难度。
——和且渠、日逐部达成口头协议的,是这个商队领头的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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