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很高了,一年得40%了。
但是不用抵押,放款又快,能解燃眉之急,能避免得罪大人物,这么一看,才收五百,买卖非常划算。
而且马上能到手20万,足够还那15万的债了,还有剩余。
儿子又这么有出息,等他回来了,这点债务,更加不用担心了。
为了保险,周母还特地留出两天的空余。
问题真不大。
只出了个很小的问题,一开始没还上。
因为老周的补贴金下来晚了2天。
很巧,赶上库里没钱,让等两天。
然后又很巧,赶上了周末,再等了两天。
单位倒是没赖账,到了周一就给了钱。
但是四天过期,逾期了。
晚了1天。
就这么短短的1天,周母想着多给点利息也没事,带着钱去了。
20万全拿去还,结果人家算完账,告知居然还欠11万。
为什么?
放贷的告诉她,你借着这个叫“过桥费”,你晚了一天还款,哎呀路断了,我们老板亏了三十万,这钱你得承担吧?
这还不算完!放贷的还说了:
“我们漕帮出来混,最讲规矩了!按规矩,剩下的钱一天两成利,还不上越滚越多,你们可别不懂规矩。”
周母自然不同意,她去巡防报了警,双方当着巡警的面对峙。
放贷的拿出了贷款合同,上面白纸黑字把规矩写的明明白白,还有周母按的手印。
合同一式三份的,周家这也有一份,拿出来一看,还真他娘的是如此。
这条款,夹在整整24页的合同范本第17页的中间,密密麻麻,字体还小。
可合理合法,人家没错。
“还不起别借这种钱,借了别不认!你这官司打到裁决司他们也有理啊!赶紧找人凑点钱还了。”
巡防警的几个都是老油条,把周父周母训斥了一顿,告诫他们,咱做人,要遵纪守法,要诚实守信。
这做人要是没了信用,那还是人吗?
话都说到这儿,谁敢不听?没人敢不听啊。
周母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
她文化低,条款全是听介绍的好心人说的,根本没有细看,哪知道里面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去找好心人对峙,她搬家了,找不到人。
周母哭了一晚上,要知道有这回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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