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如何,以及..自己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
能力是不用说了。至于第二项,作为仅有六岁的小孩子,别人愿意聘请自己便该谢天谢地了,还谈什么薪酬如何呢?所以,第二项并不在八云梓的考虑列表之中。
至于第一项...所谓的喜好,说白了就是会感兴趣的事情。八云梓曾经感兴趣的事情有不少,画画﹑弹琴﹑书法﹑下厨等等,每当她接触一项新事物,她都会因着那份未知而感到有趣。然而...这份的兴趣,却接近无一例外地持续不了多久。
之所以厌倦事物,并非由于贪新厌旧,却是因为学得太快。
当一件事情已经熟练得像呼吸的本能一般再无挑战,即使身旁的人都以一种赞叹不已的目光注视着自己又有何用?精通了一项技能,然后便再寻求下一个目标,看完了一门学问,那便再找另一本书籍...
一直以来,八云梓就是这样打发着自己的时间,脸上也没多少笑容,就像会活动的人偶一般,即使是她的双亲在生时也拿这没办法,直到....当她的双亲去世后,她在兴味索然的散步中,遇到那个为了不被送到孤儿院正在与房东争得脸红耳赤的女孩。
决定与对方一起合租这间房子...即使是现在来看也是莫名其妙得很。
但是...
那任意妄为的率直性格,明明与她那传统贵族的生活模式八字不合,却彷佛弥补了缺憾一般,两人待在一起时,偏偏异常地契合,再加上那不比自己逊色的天赋,与对方待在一起,自己就不会感到无聊...八云梓曾经这样以为,然则,与对方同居了一段时间后,她又随即发现这想法也是错误的。
人关在同一个地方里,即使再怎么契合也好,如果生活中一直没有新的要素加进来的话,话题始终会有谈到尽头的一天..为了解决沉闷的问题,八云梓旋即提出了与对方一起到外面散步的提议,没想到的是,就在提出建议的数天之后,她和若溪宛便在半路上捡了姬月华回来。
这次,必定不会再感到无聊了...
决定捡姬月华回来的那时,八云梓的心中如此的期盼着。即使是亲密如若溪宛这样的姬友也好,八云梓也没有将这想法说出来,而是藏在心里,悄悄的就观察着。
若溪宛把这归纳成想要体验“家”的感觉..或者这说法本身是没有错的,但是却也不算完全准确。
所谓的“家”,原则上并不是解闷而存在的事物。但是八云梓最初之所以会答应姬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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