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是一个久经浮沉,一朝悟道,就此看淡了人生的潇洒豁达之士吧。
带着这份幻想,宫雪来到了萧宁的桌案之前:
“萧公子,刚刚那首诗,好诗,好诗啊!”
宫雪上前,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之前,她也是这般打算的。
只是。
此时此刻,她是真心地在夸赞这首诗词。
她是真真切切的,被这首诗词所折服了。
有一个问题,宫雪一直想不明白,那就是这首诗的知名度问题!
按理说,就这首诗的质量,绝对称得上的上乘中的上乘的。
尤其是那句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以及那句也无风雨也无晴!
这妥妥的是有希望,成为千古绝句的句子!
可是。
这般诗词,质量如此之高。
为何自己却从未听过呢?
这等事,不应该啊。
如此之精彩,如此之绝妙的诗词,按理说一经面世,势必就将成为大热啊。
最重要的一点,为何萧宁会知道啊?
他跟这作诗之人,究竟又有何联系啊?
“不知道,萧公子这首诗词,是从何处所得来的?”
一番夸赞之后,带着心中的疑问,宫雪终于是问出了其最为关心的话题。
这会的萧宁正聚精会神的写着些什么。
似乎早就想到了,宫雪会有此问。
闻言,他头也不抬,手中的硬笔边动边答:
“刚刚听了宫姑娘的琴曲,深有感触。但宫姑娘在弹琴之时,却没有任何唱段,想来是还没有写唱词。”
“在下有感而发,于是便自作主张,为宫姑娘写了那么一段,倒是让宫姑娘见笑了。”
若是平常,萧宁是断然不会回答的如此干脆的。
更不会直接承认,这是自己的手笔。
他毕竟已经习惯了藏拙,习惯了不显山不露水。
可眼前的局面,他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让这宫雪相信自己,继续接下来的事情。
这般行事,就是最佳的做法。
今夜。
萧宁是注定要掀起一番波澜的,原因有二。
第一, 自然是因为宫雪。
对方对那花魁之名,是如此的向往,迫切。
且对方在今夜,自己身陷囹圄之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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