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
正如周忻瑾所说的,我终归还是老老实实的过回了我废物的日子,这种日子,很安静,无人打扰,也没人再对付我,我安全了,组织也没兴趣针对我了,我终于可以不再担惊受怕的过日子了,我总算是彻底的自由了,但是,这种日子,却更加的恐怖,比当初那种奋斗拼搏打打杀杀的日子恐怖千百倍,这是消磨人意志力的日子,这是让人往死里钻的萎靡日子。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我就感觉好窒息,偌大的省城,已经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伤心之地待下去了,这里处处都是不好的印记,熟悉的人全部都不在了,我一点留恋之心都没了,于是,我直接去了火车站,买了一张回大学所在城市的动车票。
买好票,我立即登上了动车,没有半刻的停留,对于省城这个是非之地,我只想离的越远越好,而大学的那个城市,至少还有陶婉馨,还有我当初的兄弟,还有一些美好而激动的回忆。
动车飞快的奔驰在铁轨上,没一会儿,就到站了,下了动车,来到热闹非凡的火车站,瞬间就有无数的记忆充斥我的脑海,犹记得,当年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那也是我最落魄的时候,我身上唯一的一点钱都被偷了,差点没饿死,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第二次遇到小玥,用她给我的十块钱,支撑着我活了下去,也是因为她,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这个城市,我好像绕了一个大圈,最终回到了原点,甚至相比三年前要落寞的多,三年前的除夕夜,为了我哥,我带着哑巴和狗蛋匆匆离开这座城市,那个时候,我刚刚去除了栾宇这根刺,我在这个城市名声大震,我起码有地位,有兄弟,有活着的信心。但如今,我似乎一无所有了。
夹着浓浓的愁绪,我走到了一个小卖部前,和当年一样,我买了一瓶水,一块面包,边走边吃着,边吃边回忆着。
忽然,我身后传来一个惊慌的女声:“抓小偷,抓小偷呀!”
我漠然的转过身,发现一个长相秀气的女生正大呼求救,围观的人全都一脸冷漠,而那个抢包的小偷,跟猴子似的,跑的飞快。这个女生穿个高跟鞋,想跑也跑不动,只能干巴巴的求救,但却依旧没人充当大好人。
如果,我要去追那个小偷,或许三两下就能解决了他,但此刻的我,却再没了那份热心肠,我连自己都不在意了,更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死活,好像活着,对我来说,真的失去了所有的意味,我的心态,彻底变了。
最终,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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