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主人厚待家母,太史慈日后便为主人鞍前马后,死而后已。
请问主人名讳,小的也可铭记于心。”
刘平淡淡的笑道:“我乃曹使君帐下,任城郡典农中郎将,刘平是也。”
“主人是屯田官?”太史慈脸上略带一丝失望之色。
他有一句名言,“丈夫生世,当带三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其志向就是要凭着一身武艺平定四方,建功立业,要不然他也不会离开北海,另寻明主了。
可是没想到,认了个主人竟然是个屯田官,以后恐怕只能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打交道了,这还立个屁的功业?
刘平自然能看出来他的灰心丧气,却也不慌不忙,反正以后他这个屯田官有的是仗打,不过他的打法可能跟别人不同罢了。
简单说就是:能出阴招,尽量不用明招,能背后坑人,绝不当面打脸。
他笑着对太史慈道:“既然入我帐下,你需记住我的一句信条,‘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这句话的精髓在于一个‘苟’字,你要好生揣摩。”
太史慈一愣,心里更不是个味儿了,大丈夫当纵横驰骋,博一个名扬天下,哪有拿这么颓废的话当信条的?
不求闻达于诸侯,不就是说打了胜仗也不让诸侯知道呗?那如何能打出自己的名声,并被诸侯认可?
这时候刘平继续道:“你先编入我手下屯田军校之中,做一个普通枪骑兵,我再给你改个名字,嗯,就叫……大慈吧……”
想想让太史慈一个普通枪骑兵去挑战对方大将还挺带感的,演义中关羽温酒斩华雄不就是以一个马弓手的身份么?
当然,那只是演义,关羽估计都没见过华雄长什么样,即使见过,在真实的战场上,武将单挑的机会并不多。
刘平走后,只留下太史慈在风中凌乱:“是大慈,还是大糍粑?”
观这主人的言行,怎么琢磨都是个胸无大志的怂货啊。
他垂头丧气的回到屋里,此时灵娥他们已经走了,他母亲喝过药,又喝了碗参汤,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已经能靠着床头坐着了。
“我儿怎么没精打采的?可是那位郎君难为你了?”
“那倒没有,不过没想到主人是个屯田官,而且……他以苟全性命为信条,与儿之信念颇为不合。”
老夫人微微一笑:“你是这么看待那位郎君?
为娘却不这么认为,为娘觉得,我儿终于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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