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一些声波驱赶器。按照罗伯茨老爹的话说,他活了六十几年,第一次听说用噪音把野兽赶跑的。从他爷爷那辈开始,对付野兽都是用猎枪!
“那是一帮白痴!”
这是罗伯茨对那些动物保护局的评价。
“好吧,虽然我也觉得他们是白痴。”凯无奈的说道。他真的这么认为,凯倒不是反对野生动物保护,可现在问题是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管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还是为了保护周边的居民,他们都必须采取措施了。可那些动物局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全是极端动物保护者,反正他们的态度非常敷衍。
“可问题是,我没有执法权。我如果帮助你,我会被告上法庭。甚至如果我发现你有所动作,我还需要拦着你。”
“法克!这是什么鬼法律!我只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罗伯茨老爹愤怒的叫道。“你是治安官!我们选你,就是希望你能保护我们!可在干嘛?!傻等着那帮白痴同意?!!”
美国法律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事人遭遇到任何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当事人都有权使用自己可以使用的任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比如,如果有人闯进你家,你完全可以开枪。因为那是那是你的房子和土地。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政治正确正在改变这个国家的某些传统。比如现在。西方国家现在都有这个趋势,某些政治正确正在甚至开始挑战宪法。记得一个新闻,说是在西班牙,一个素食主义和环保主义者,闯入一家农场‘解救’了19只兔子……然后还倒打一耙,说农民怎么怎么残忍冷血什么的。
就这居然还得到大量的支持,更可怕的是,警察居然放过了这些人……
凯记得上辈子看到这个新闻都惊了,说好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呢?凯是执法者,他本能的就觉得这完全是胡搞瞎搞,人权是法律的目的与源泉,如果连法律的根本都动摇了,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而私人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拥有私有财产是每一个人的自然权利,这也是人权的一部分。
(我在查资料的时候,看到很多说什么,中国现在没有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政治课没上过吗?我们国家在宪法和物权法中都明确规定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只是没有使用“神圣”一词而已,这只是一个纯粹立法过程中语言修辞方面的问题,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这么恨自己的国家,连黑都是毫无底线,毫无根据的黑,国家亏欠你们了?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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