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怒,带上几个手下,闯进约翰·威克的家中,趁其不备将他一阵毒打,并当着翰·威克的面打死了小狗开走了福特野马。
让伊尔索夫没有想到的是,约翰·威克并不是个无名小卒,而是一位响当当的金牌杀手,曾经凭借一己之力,帮助他老爹在纽约打下大大的地盘,可以这么说,塔拉索夫家族能够在纽约立足,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约翰!
本来嘛,当时伊欧塞夫发点狠,当场干掉约翰,也就没后面那么多破事了,可惜,这小子脑子不好使,或者说冥冥中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就像一个脑残一样,只是打了约翰一顿,然后杀了他的狗,开了他的车走了……这不是典型的脑缺反派么?
约翰·威克也没想到,自己彻底退隐了四年,一直风平浪静。
突然一天有个二百五就为了一辆车,冲进了自己家,抢车杀狗。
通过监控,约翰看出了抢车杀狗的那几人是谁。这辆车,是约翰为数不多寄托。那只狗,是亡妻留给他的最后礼物。约翰·威克没有任何犹豫,他要干掉这几个家伙。在约翰毫不犹豫拒绝塔拉索夫家族老大的和谈后,无法调和的矛盾产生了。伊欧塞夫是塔拉索夫家族老大的儿子,当爹不能眼睁睁看儿子去死。
一场血腥厮杀,就此拉开序幕。
……
约翰·威克与塔拉索夫闹得动静如此之大,普通人或许还不太清楚,但对于那些黑暗世界的人来说,事情起因早已扩散出来,查到这些也不难。
现在不少团伙都在等着看好戏,其中绝大部分都盼着塔拉索夫家族栽个大跟头。纽约很大,却也很小,大家都出来混,自然不可能讲什么江湖道义,只等双方两败俱伤,那些团伙就可以出来捡便宜了。
凯也在头疼,毕竟这种破事,凯插手也不好,那不成了帮俄罗斯团伙做事了?那些人死就死了,凯半点不心疼。不插手,好像也不太好。妈蛋,这两拨人简直跟疯了一样,跟不在乎时间地点,只要碰上直接开火。
不过思前想后,凯还是觉得,要见见那个约翰。不能让他太肆无忌惮了。
报仇,可以,反正凯觉得那群俄罗斯人死了活该,但大场面,不行!
“你还不回家?难道准备跟着我当警察啊?”凯有点嫌弃的看着一直跟着自己的弗兰克,这货看样子是对约翰·威克有点兴趣,死活要跟着自己一起去见见这位猛男。
“我回家干嘛?看着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发呆?你不准我报仇,难道还不准我随便逛逛?”弗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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