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小队成员和摩根都久违的脱下了战斗服,轻装便衣的走在纽约大街上。
“人不能总是紧绷绷的,摩根。我们多久没有休息了?”黑老头老乔捧着一杯咖啡走在街上。
摩根斜视乔……这老头一直都说什么,他已经休息够了,死了就可以永远休息了。现在居然说出这种话……什么都让他说了,摩根能怎么办?
不过看了看到处东张西望的队员们,摩根也就没再说话了。
说起来真的很悲催。
他们这帮孩子,没一个是大城市出来的孩子。
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纽约。
特别是小淘气,她可是标准的小镇少女,在能力爆发自己离家出走之前,压根没有见识过纽约……电视上倒是老是看到。
当然所有人之中,最显眼的还是野兽。
野兽其实挺自卑的,毕竟他那副尊荣……他自己都觉得吓人。
他本人其实挺不想出来的,可集体活动,他一个人搞特殊就太不上道了,他老好人的个性也没办法拒绝。于是硬着头皮出来了。
结果发现……纽约人压根不care他!
纽约人早就锻炼出来了,在街面上看到这些奇行种,只要他们不搞破坏,你客气点就完事了。别犯贱!
毕竟这些年的遭遇,已经给了每一个纽约人深刻的教训,那些奇行种就特么没一个好惹的。谁也不是吃饱了撑的,非要拿自己的小命找刺激。别人逛街就让他逛呗,大街又不是你家的,你操什么心?
这让野兽感受到了极大的轻松感。
“怎么样,书呆子。纽约很特殊对吧!”老乔为老不尊的拍了拍野兽的肩膀……老实说这个动作真的有点困难,野兽太壮了,两米多的身高,看起来和奥尼尔差不多,一个老头拍他的肩膀都得垫脚。
书呆子,是老乔给菲利普·麦考伊的昵称,麦考伊本人倒很喜欢这个称呼,毕竟他本人的确是个书呆子,在能力觉醒前,他就是MIT(麻省理工大学)的学生,他就是典型的书呆子,黑框眼镜加格子衫、牛仔裤、运动鞋,一直都是他的标配。
他本人对此也没兴趣,如果可以,他情愿做书呆子也不情愿当野兽。
“没错,汉克,你就多出来看看!”小淘气大方的说道。
汉克是其他人对野兽的昵称。
“不不不……不行。不是每个地方都是纽约。”
纽约的确让野兽很舒服,但并不是每一座城市都能像纽约这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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