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简单——冯氏是赵颢的妻子,夫为妻纲。
丈夫要她受罪,她居然不受,反而跑去找慈圣光献告状、喊冤!
叫她的爱子赵颢,不得不背上了‘轻佻’、纵火’的污名。
须知,在大宋,国家亲王在宫中纵火,是大罪!
太宗长子魏王赵元佐,本该是太子,但因为在宫中纵火,被认为发疯,废为庶人。
幼子赵元俨,同样因为在宫中纵火,而被降封端王,出宫居住。
有了这两个先例在,太皇太后怎么肯让自己的爱子背上‘曾在宫中纵火’的罪名?
奈何,彼时宫中当家做主的是慈圣光献,她只是媳妇、晚辈。
先帝更是不断下诏宽慰冯氏,赐给许多财物。
这就更让太皇太后愤怒了。
因为她知道,只要冯氏在一天,那么,赵颢曾在禁中与妃嫔玩火,最终点燃宫阙,事后不但不认错,反而诬陷发妻的事情,就会一直跟着赵颢。
这怎么能行?
你为什么不在丈夫问罪的当时就立刻畏罪自杀,背负一切罪责呢?
你只是失去性命而已,但可以保全丈夫的名声啊!
为什么不肯?!
这就是元丰八年,先帝刚刚驾崩,太皇太后就迫不及待的下诏勒令赵颢与冯氏和离的缘故!
本以为,冯氏去了瑶华宫,只要随着时间流逝,人们就会淡忘这个事情。
哪成想,向太后又派人去了瑶华宫看望、赏赐冯氏。
她想做什么?
太皇太后不得不警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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