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就住在这山附近,你见过没有?”
猫头鹰恍恍惚惚地点头。
“带路。老子要去抄他家。”
猫头鹰摇摇晃晃扑下云头,飞向那座气氛峻恶的偏峰,红云紧跟着它前进。他们绕过乱峰突岩,钻进一道幽涧内。涧中刮来阵阵寒风,裹挟着浓烈的血腥气。
最终猫头鹰落在一棵枯树上。它低叫了两声,伸长脑袋探向对面的山壁,壁底爪痕凌乱,隐隐可见一个深不见底的石窟。
窟前地面有片小洼,似乎是为了积雨挖成。然而此刻那里却染成了一片殷红。
艳美如玫瑰的红色,从血洼一直延伸进洞窟深处。那色泽看上去焕然如新。
树上的猫头鹰似乎也察觉到了不祥。它聚集会神地观察了一会儿,然后直接飞向荆璜,埋头钻进他的怀中。
荆璜一下把它揪出来:“你要疯啊你?”
猫头鹰躁动地低鸣着。荆璜只好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玉瓶。他在瓶中沾出少许淡青的脂膏喂给猫头鹰,然后挥手说:“没你事了,走吧。”
他将恋恋不舍的猫头鹰扔走,顾自朝着积血石窟走去。当他们跨过血洼时罗彬瀚才陡然回神,他意识到自他登上寂静号以来,这似乎是头一次见血。
莫莫罗谨慎地拉着他前进。洞窟很暗,而且通风不良,内部郁积着浓烈的恶臭。起先罗彬瀚尚可忍耐,到后来却已快忍不住干呕的冲动。荆璜回头瞥了他一眼,从袖中摸出条丝帕扔给他。
“熏了安神水的玩意儿,凑合着用吧。”
丝帕上有股奇特的冷香,令罗彬瀚感到放松了许多。当思绪平复下来后,他很快捕捉到远方传来的嗡嗡细响。那像是大量蚊蝇飞舞的声音。
往前十数步后,狭窄的山隙陡然开阔起来。他们似乎走进一个空间很大的石厅。罗彬瀚看不清周围的环境,却能听见荆璜不爽的咋舌声,以及莫莫罗充满哀悯的叹息。
“怎么回事?”他紧张地问。
莫莫罗安抚地轻拍着他说:“没有危险的,罗先生,请你不要恐慌,这样会对心脏造成很大负担。”
罗彬瀚还没来得及追问,荆璜已经在墙壁上敲了两下。原本固定在石壁上的油灯同时燃起,鲜红的火苗照亮了整个圆厅。
厅中充斥着美丽的红。
墙壁、头顶、脚下,全部都被浓艳的血色涂满。在石厅正中央,一张完好无损的灰色狼皮静静铺在那里。它大得足以包裹住三四个成人。
巨狼的头颅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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