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压迫性的态度,张沐牧下意识地将双手放在膝盖上,如同小学生被老师点名时那样紧张地小声回了声嗯。
“之前你说,十月十二日晚上,你在奥斯尔路上见到了和我相似的人,被她给救了,对吧?”
“嗯,嗯……”
“其实是这样的,我有间歇性失忆症。所以那天发生了什么,以及救你的人是不是我,我也不记得了哦。”周雨毫不犹豫地扯起谎来。
必须调查清楚。
周妤日记中撕掉的那一页“杀”,在十月九日和十月十二日的文字之间,而周雨“诞生”则是在十三日。
正好是“周雨”诞生前的那个夜晚。
正好周妤她所实习的公司位于红森广场旁边,距离奥斯尔路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正好也是去往地铁站的地方。
正好是她多次在日记里写到过短暂失忆之后。
多种巧合加在一起,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到怪异。
周妤在那天究竟为了什么而采取这样怪异的行动,必须搞明白。
“因为家里有一些事,近几个月来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就形成了间歇性的短暂失忆。医生说要我注意休养,否则可能会产生一些被害幻想和过激行动。可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实在无法静下心来。先前那样对你,也是因为太过紧张,下意识把你当成坏人了。实在是抱歉。”
面对着周雨挤出的笑脸,张沐牧似乎是被态度转变给吓了一大跳,连忙摇头。
“没什么,没关系!我不会在意的。”
“呵呵。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在意吗?”
闻听这句话,张沐牧用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极其率真地抬起头来凝望着周雨,露出一个很大的微笑。
“因为周同学一直都这样啊!”
周雨的笑容僵了一下。
“……是指十月十二日晚上吗?”
张沐牧肯定地点头:“嗯,周同学也是拿着刀……还是剑啊?刃有这么长哦。”
她将双臂伸开,比出长达将近一米的刀刃的长度。
要说周妤会乔装打扮骑电瓶车也不是解释不通。但如果她说拿着一把长刀在商业街上骑电动车飞驰……
周雨的心往下沉。
全然没有察觉到对方复杂的情绪,张沐牧带着单纯的,可以说是向往的笑容点头说:
“那晚周同学很帅气地救了我呀,功夫比武林高手还要好,从路边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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