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昂地说,“好几年前的事了,而我还能想起当时我们说过什么话。我想这种游戏玩得好的人一定挺聪明的。还有主持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反应过来,我想这是种表演天赋。”
就算他的变相吹捧没有让对方洋洋得意,至少关于桌面游戏的细节描述也使红发变得放松下来。相对冷僻的共同爱好总是能让人产生彼此更值得信赖的错觉。红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放下了电脑,眼睛注视着罗彬瀚后方的墙面,双手在桌面上方小幅度地晃动,好似在比划一些不存在的地图与沙盘。
“那是一次生日聚会,”他用前所未有的流利声音说,“一个……嗯,对我来说特别的人的生日聚会。在聚会上我准备了一套游戏让所有人参加,而那是个和鬼屋有关的故事。鬼屋属于一个富翁的情妇,可她实际上是个女巫……不,这些都不重要。我想说的是酒吧的场景。这才是我说的构思的巧合。”
“什么酒吧?”
在故事开始以前,我当时是这么设计的,所有的玩家都是驱魔人,他们收到消息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碰头,而那里就是‘枪花酒吧’。当时他们要求我描述酒吧里的一切,好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搜刮的东西——这些都是他们向来爱干的——而我当时必须得说得细致一点,因为我的确在这里,我是说,在‘枪花酒吧’里藏了点线索,我告诉他们这家酒吧的门面藏在一颗枯死的大榕树后头,店里的墙壁和架子上全都装饰着子弹壳和红玫瑰。玫瑰全是假花,但是在最大的那一束花丛中心,那里藏着一个弹壳,弹壳里头有张写着地址的便条。要是有玩家能找到它,他们就能得到一个非常得力的帮手,那是……我又说远了。这些不重要。你看,我说的巧合是这个,只是构思上的碰巧而已。”
当红发说这一番话时,罗彬瀚已经重新开始打量这家店内的布局。他的眼光落到柜台左手边的墙面中央。在那里的纸玫瑰丛又鲜艳又密集,非常刺眼夺目。它们简直不像是红纸做的,而是被红颜料浸透的石膏。可是他同时也很确定,那些排列紧密的纸玫瑰中央是塞不下一个藏着便条的子弹壳的。
“挺有意思的。”罗彬瀚说,“你第一次看见这家店肯定大吃一惊。”
红发耸耸肩说:“我还以为是我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幻想成真什么的……那种鬼故事里的套路,会让你看到你想去的地方,然后你就走不出去了。这里的确就像那时我想的地方,不过,也有不同。我倒没想过枪花酒吧会卖咖啡和可乐,在我的故事里那里只卖纯粹的烈酒。这样倒是更好……我的酒量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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