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管是对家人还是朋友。这种孤狼主义倾向在她小时候独自溜去树林里冒险时就已初见端倪。果然俞晓绒不以为然地偏过脸,告诉他汉娜·察恩有自己的学业要对付。
“说到学业,”罗彬瀚打量了一下丢在角落里的书包,“你不会真的打算去当私家侦探吧?你要是真做这个,就会发现它并没那么有趣的。”
“不。我没打算干那个。我想去研究野生动物。”
这当然也不会是个让她妈妈高兴的主意。研究野生动物,罗彬瀚想象出俞晓绒扛着一头昏迷的狮子,昂首挺胸地行走在大草原上,这个画面足以叫俞庆殊丧失理智。可要是她妈妈硬要在律师事务所给她安排一个实习岗位,那距离俞晓绒离家出走奔向非洲大草原的日子也就不远了。她们在这点上都是一样的顽固和强硬。至于乐观又亲切的马尔科姆呢?他是永远不会在人生选择上提出什么意见的。他自己的生活就足够随波逐流了,而这既是他的可爱之处,有时又难免叫人心生疲倦——在你想和马尔科姆进行某种严肃的谈话时,他总像朵天外的浮云,既听不懂言外之意,也抓不住话题的重点。
罗彬瀚想了一会儿,最后决定什么也不说。还不到该烦恼的时候呢。不管俞晓绒有多少古怪的念头,现在她不过是个十六岁的青少年。她没接触成人的世界,还有无限的选择和可能,不必恐惧于生活渐渐变得狭窄而定型,她的头脑发育还未完全成熟,还要受青春期激素改变的影响。这种种证据都在说明,野生动物很可能不会是俞晓绒的最终选择。
“我们以后会知道答案的。”他只好妥协地说,“不过我还真想象不出你坐办公室的样子。穿着你妈妈的西装裙,在工位上看八个小时的文件?”
“我可以看十个小时文件,”俞晓绒颇不服气地反驳道,“如果我真的认为有意义的话。”
“绒绒,等你要靠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时就会发现,你绝大部分的付出都没什么真正的意义。”
“这是你去非洲的原因吗?”
罗彬瀚抬起头瞧她。俞晓绒把枕头抱在怀里,有点咄咄逼人地追问道:“你在那些到处是爬虫的雨林里又找到了什么意义?”
“没有。”罗彬瀚干巴巴地说,“我只是做了一些错事。我知道那是错的,但要改正很难——这是些大人的事。”
俞晓绒冲着他皱眉,想必是不满意这种推脱。可罗彬瀚无法告诉她更确切的东西,他不想说,似乎也没有能力描述出来。
“这像是马尔,”他斟酌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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