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五天就够了。”
“它们没准明天早上就已经翻肚皮了。照我看,干脆现在就把它们都了结,然后直接冻在冰箱里。让马尔回来以后看看怎么料理。”
“那它们就不新鲜了。”俞晓绒抗议道,“而且我们已经费了这么久来对付这只缸!”
“我们还是可以拿它做点什么的。”罗彬瀚友好地建议说,“腌酸菜怎么样?”
无论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它反正是不讨俞晓绒的欢心。她显然还记恨着罗彬瀚对她饲养能力的质疑,坚持认为自己能把一只出水多时的澳洲龙虾养到马尔科姆归来。罗彬瀚对此是很悲观的,他曾和一名创业公司的前台聊得很近,看着她勤勤恳恳地照顾门口那缸鲜红醒目的血鹦鹉鱼。她不可谓不努力,每天按量喂食,每周准时换水,可惜人力有所不及,这公司还是每月批量换鱼。每次罗彬瀚以投资人代表的身份走进去时,他都努力假装没发现这件事,以免自己终于忍不住说出一些把“可怜又短命的招财鱼”和公司经营状况联系起来的糟糕笑话。他是真的不想说,因为那个创业团队毕竟待他挺诚恳的,只是艳丽华美的鱼很难养,天真浪漫的生意也很难做。
“水里的东西难养。”他认真地和俞晓绒说。
俞晓绒挑衅地翘起二郎腿:“有多难?”
“肯定比冻在冰箱里难吧?”罗彬瀚说,“别较劲了,绒绒。我知道冻起来的龙虾没那么新鲜,可要是它们晚上死在缸里,到早上时我们才发现,我可不确定死掉这么久的龙虾还能吃。”
“我能养活的。”
“你真的确定吗?”
他直勾勾地望着俞晓绒。饲养——哪怕只是对食材的短期饲养——在这个家庭里是受到重视的。俞庆殊在他的童年记忆里从未喜欢过有毛的宠物,更遑论是精力旺盛的猎犬,却在雷根贝格收养了雷奥。他曾经以为那是为了抵抗孤独或增加安全感,直到当他察觉雷奥实际上已经是俞晓绒在照料时,才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他妈妈改变自己的喜好,不过是要让女儿知道对一个生命负责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当然会萌生这样的念头了,如果她发现上一个孩子甚至没学会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确定能让它活到马尔回来。”
他听见俞晓绒这么回答,声音里带着一股执拗,仿佛要把龙虾从死神的怀抱里抢夺出来。这让场面显得有点古怪,因为龙虾早晚都是要完蛋的,只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口腹之欲。可是既然俞晓绒已经这么说了,他总没法让她的胜负欲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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