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查询。
从去年二次穿越后开始计算,HR部门,总共受理过相关查询的案例,一共不超过一百位。
卢克~
就没查过!
不过卢克听说过传闻,貌似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梅根的合同期限是新时空的四年,四年后,若唐颂缘仍旧是董事长,那么,合同自动续约…
(新时空的四年,换算成原时空的时间,七个月不到)
所以卢克猜测,自己的合同应该也是四年。
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概念,古今中外,只要是现代智人,都自带这种认知逻辑。卢克也不例外。
WOW~
重点来了。
对于卢克,或者对于绝大多数穿越众来说,合同到期是一回事,愿不愿意留在新时空,那又是另一回事。
根据卢克的了解,离职后的穿越众,是可以优先选择在新时空定居的!而且,如果在必要的时候,也会被公司优先返聘!
就算不是正式员工了~
可起码也算顾问。
再说了,卢克知道,除了军职人员可能没有限制外,其他,大部分文职员工,包括家属,都被另一份协议给限制了…
刚才不是说了么。
穿越众每个人来新时空之前,都签署了三份,只露出签名位置的“聘用协议”么~
这里面有一份,就是规定,来到新时空的穿越众们,如果没有不可抗力的因素,那么,至少需要在新时空呆十年。
也就是说,即便合同到期,其他人,也得在新时空,以力所能及的方式,活十年才行。相当于原时空外派他国两年不到。
放眼现在来看,从穿越当天算起,至今,也不过才过去了8个多月而已…距离十年之期,远着呢!
再加上…
穿越众们大多都忙的脚不沾地!
虽有空去想“合同时效”啊!
如此一来,穿越众们,自然而然的对什么“期效”啊、“时效”、“在岗期限”啊…什么的…无感了。
所以~
如果不是炳坤,用土著的固有思维,单纯的认为天主总是要归天的话,卢克,还真把这件事给忘了!
…
…
但是问题又来了…
“聘用时效”这件事,与土著,或者说,与01A外围的政治环境,有什么关联吗?
答案明确!
有!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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