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赶下少咸山,行往东南方向。
来到那条魏颉与沈笛初次遇见的长河,易水。
此时已是清晨,初日阳光洒落人间,和煦而温暖,可惜有些人,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身临拒马河,魏颉魏正气满目萧然,心情与刚来这儿时的那份低落出入不大,只是现在又多了一件值得令他感怀伤痛的事情了。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记忆力生来便极好,甚至能记得住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
二十年的人生里,每一个来到过魏颉身边的人,和他有过交集接触的人,他都能把他们牢牢记住,然后为他们每个人伤春悲秋。
人世沧桑,众生皆苦,但像魏颉这种感情尤为丰富,且心里面永远存有包袱,时时刻刻兜着不愿松下的人,可能会比其他人要更苦一点儿。
还记得,就在昨天傍晚,在这易水河畔,魏颉救助了一名险些因饥饿而昏死过去的年轻女子。
那个女子穿有一件白紫色纹彩小裙,脚上套着一双精美绣花小鞋,她吃了两张肉饼后,相当自豪的讲述着,自己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会脚踏七彩祥云,手中提着慕容击筑的脑袋,飞过来迎娶她过门。
而那会儿的她,甚至连妻子的基本名分都还没有,就已经心甘情愿的为那位「盖世英雄」怀上了孩子,愿意在河水边上不吃不喝苦等三天,只因她心中坚信,自己的那个「他」绝不会辜负自己,他说了会回来,就肯定会回来,回来娶她,回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当一个好父亲……
旧地重游,那条河水平缓的易水江边上,魏颉专门挑了个阳关充裕的位置,挖了个足可埋人的大坑,安葬了那名被意中人一剑刺死的白裙小姑娘,用血灵剑刻了块石碑,上头写着「暮云剑派沈笛之墓」。
仅此而已,没有再画蛇添足的多刻些什么。
埋完沈笛的尸体,刻完石雕墓碑后,魏颉再一次举目遥望西北,望着那片如兵阵排列的少咸山群,穿着鲜红绸缎的年轻人长长叹了口气,并不回头,淡然问道:「苍兄,可还有酒吗?」
立在年轻人身边的青衫剑客苍参摇了摇头,无奈道:「没了,一滴都没了,唉,别说了,我也想喝。」
「那咱们去喝点?」
「去哪儿喝?」
「碎肉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行,走着!」
苍参率先翻身上了银鞍马背,「老魏,咱俩比比,看谁先到少咸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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