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龙之属,而小霜儿作为报答,也把身上的所有银子首饰都给了大胆哥,互不相欠,天涯再也不见。
把所得财务通通转送给了落花酒铺的老板,作为他们一家老小逃命之用后,穷鬼到连住店吃饭都成困难的魏颉,现在又多了一个「饭票」,那就是淮南道纨绔子弟出身的苍参。
浪迹天涯最当浮一大白的,就是遇上个对自己脾气,且对金银钱财不甚爱惜的阔绰有钱朋友,这点魏颉深有体会。
很快就有一道接一道的上品佳肴被端进了二楼包房,果然没有茅台,上的酒水是封存了一年半有余的老黄酒。
饮着杯中温和厚重的黄酒,魏颉忽然想起了好友孟钰曾经在黄鹤楼顶说过的话,儒家学问讲究六合之道,而黄酒这一物也集甜酸苦辛鲜涩六味于一体,符合中庸调和的思想,儒家饮儒酒,合情合理。
弱冠年轻人抿了一口醇浓黄酒,心道:「儒家至圣早在千年前就已陨落,而今道圣张念慈和释圣一衲禅师都已先后离世,亚圣转世的颍川兄,还有无涯徐真人和甘露禅师,这三人撑起了世间儒释道三教的脊梁,三家学问后继有人,而江湖十大魔头则是死得死、残得残,十个人现已仅剩一半……真是中原全新的美好时代到来了啊!」
魏颉正自顾自想着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同坐一桌的苍参冷不丁发问道:「老魏,接下来你作何打算呐?」
红绸剑客并不做任何犹豫,果断回答道:「去杀慕容击筑,那个天狼府的持节令长官。」
苍参点头「嗯」了一声,「那你有想好如何去杀他么?」
魏颉喝尽一杯酒,眼观桌面,犹豫了一会儿,道:「还没想好,不着急,慢慢来,反正那个慕容狗贼的人头我是拿定了!」
苍参拍了拍魏颉的肩膀,爽朗笑道:「老魏,你说这不是巧了么?那个姓慕容的家伙,我也有意去杀他,我还打算割下那厮的头颅,送给我的千岩妹子作为礼物呢。」
魏颉「噗呲」笑出了声音,忍不住调侃道:「你可真行,送什么不好,送颗血淋淋的脑袋过去,人家姑娘能喜欢吗?一看就不会来事儿,难怪你们还只是朋友,没能更进一步。」
苍参面露愁容,显是被说中了心事,轻叹口气,「我也没办法,我的这个千岩妹子,从东瀛岛国而来,这脾气不咋地,喜欢的东西也挺怪的,我若送些寻常胭脂首饰什么的,她必然瞧不上,我也只好另辟蹊径了……」
说着便将那柄绿鞘长剑自腰间摘下,摆放到了桌子上,「这柄地灵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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