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确实是个聪明的侦探,但他和自己一样,也只是平凡的高中生,这种事情,真的需要放在他们身上讨论吗?
“……非得是他吗?”一语双关的,毛利兰这样问道。
“不是他,也有别人,最终都是一样。”唐泽又一次闭起眼睛,话音一转,“但是,卧底也是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亲人朋友的。为了安全,为了追求最终的胜利,他们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或许会毫不知情地失去他的所有消息。甚至,永远失去他。”
是啊,永远失去这个人,甚至连他自己,都再也找不回他自己了。
唐泽摊开双手,垂下视线,注视着自己修长的手。
这双属于18岁年轻人的双手,掌纹细腻,一看就没干过什么重活,因为上学的时日短他人很多,连握笔的茧子都很轻微。
凝视着这双完好的手掌,唐泽却仿佛看见了另一些痕迹。
它曾经不是这样的,它曾经百孔千疮。
人手部神经是很丰富的,手部细小的血管损伤,都有可能最终影响精细的操作。
唐泽是擅长用手的,应该说,他用以接近那些人的身份,就与自己的手有关。他拥有的新身份,是个从扒窃开始,一步步升级,最终能轻易绞断任何脖颈,走出了贫民窟的疯子。
他喜欢表现得很爱惜自己的手,因为那是给了他另一条生命,他赖以为生的根本。
所以,他灵巧的双手是他们试图摧毁的第一道防线。
细针,刀刃,火钳,改锥……
默默收拢五指,唐泽平复了一下情绪,接着说:“如果你是卧底的亲属,你会怨恨他吗?怨恨他的不告而别,怨恨他连一句告别都不留下,怨恨他给你的人生留下的空白……”
几张熟悉的脸在眼前划过,唐泽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一眼波罗咖啡馆依旧亮起的招牌。
为了收集诸伏景光的信息,他那么深度地直视着一个卧底全部的人生轨迹,看着他走入黑暗,看着他陷入长眠……
好吧,不得不承认,唐泽又联想起了一些往事,有些不必要的多愁善感。
“……还是怜悯他的孤独与苦痛,沉默地收回手,将一切重逢,留给黎明时分呢?”
抬起头,唐泽与毛利兰闪着泪光的双眼对视着。
他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
在情绪方面纤细敏感的女孩子,很轻易地感受到了唐泽话语中的意思。
带着些悲观,带着些哀伤,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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